
五代 前蜀 禁止珍奇之物出口,其粗劣之物入中原,谓之“入草物”。《新五代史·唐臣传·李严》:“初, 庄宗 遣 严 以名马入 蜀 ,市珍奇以充后宫。而 蜀 法严禁以奇货出 剑门 。其非奇物而出者,名‘入草物’。”参阅《资治通鉴·后唐庄宗同光二年》。
“入草物”是五代十国时期前蜀政权特有的贸易术语,其含义与当时的进出口政策密切相关。根据权威史料记载,具体解释如下:
核心定义
指前蜀政权禁止将珍奇物品出口至中原地区,仅允许粗劣物品流入中原的特殊贸易政策。该词源自《新五代史·唐臣传·李严》及《资治通鉴》后唐同光二年记载。
历史背景
前蜀(907-925年)为保障本国珍稀资源不外流,通过《蜀法》明文规定:凡通过剑门关出口的货物,若属普通粗劣品则称为"入草物",而奇珍异宝严禁出境。这一政策在庄宗派遣李严以名马入蜀换取珍宝的事件中被明确记载。
词源解析
• "入":指向中原地区的输入
• "草物":喻指粗劣、普通之物(与"奇货"相对)
该词反映了当时政权通过贸易管制保护资源的政治策略。
注意:部分现代网络解释将"入草物"误作描述进入草地的成语(如),此说法缺乏史料依据,属释义讹传。
《入草物》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指一种用于进入草地的物品或装备。
《入草物》的部首拆分为“入”和“艹”,其中“入”是指“人”的意思,表示进入的意思,“艹”表示草的意思。整个词语共有5个笔画。
《入草物》一词的来源比较明确,是由“入草”和“物”两个词组合而成。在古代,人们为了进入草地,经常使用一些特定的物品或装备,这些物品被统称为“入草物”。
《入草物》在繁体字中的写法是「入草物」。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可能与现代有所不同。然而,《入草物》这个词的古代写法与现代写法基本一致,没有明显的变化。
1. 他手里拿着一把锄头,是入草物之一。
2. 在清晨,他背着入草物准备去劳作。
入草、入草机、入草器、草地等。
进草用品、草地进入工具。
离草物、非入草物。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