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物;钱财。齎,通“ 资 ”。《周礼·天官·掌皮》:“岁终则会其财齎。”《墨子·非乐上》:“故万民出财齎而予之。”
“财齎”一词在汉语典籍中可拆解为“财”与“齎”两部分进行释义。“财”指金钱、物资的总称,《说文解字》释为“人所宝也”,《玉篇》载其“谓食谷也、货也、赂也”。“齎”为“赍”的异体字,《广韵》标注其音为“祖稽切”,本义指持物赠人,《周礼·外府》郑玄注有“齎,行道之财用也”,即指旅途携带的财物。
组合词“财齎”见于古代经济文献,特指用于流通或储备的财货资源。明代《万历会计录》载“各边财齎,专备军需”,指边防储备的军用物资;清代《皇朝文献通考》述及“转运财齎以实仓廪”,强调财物在仓储体系中的流转功能。该词现已罕用于现代汉语,多见于研究古代财政制度的专业文献。
“财齎”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解释:
财齎(cái jī)指财物或钱财,其中“齎”通假为“资”(即“资”的通假字),因此整体含义与“资财”相近。
该词多见于先秦文献,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主要用于研究古籍时参考。其核心含义为“钱财物资”,强调财富的集合或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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