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杀的意思、认杀的详细解释
认杀的解释
谓认定不移。《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八:“ 金光洞主 道:‘相公久羈浊界,认杀了现前身子,竟不知身外有身耳!’”
词语分解
- 认的解释 认 (認) è 分辨,识别:认生。认得。辨认。 表示同意:认可。认账。 与本来无关系的人建立某种关系:认亲。 认吃亏:这事没办成,我认了。 笔画数:; 部首:讠; 笔顺编号:
- 杀的解释 杀 (殺) ā 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杀生。杀敌。杀鸡取卵。杀一儆百。 战斗,搏斗:杀出重围。 消减:杀风景。 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肥皂水杀了眼睛。 收束:杀价。杀尾。 勒紧,扣紧:杀车。 用在动词
专业解析
“认杀”是一个相对生僻且具有特定历史法律色彩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是指在司法审讯中,犯人承认、招认自己犯下了杀人罪行。它主要用于古代或近代的法律文书、刑案记录及文学作品中描述罪犯对杀人事实的供认不讳。
以下是该词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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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义分解与核心含义:
- “认”: 承认、招认、供认。
- “杀”: 指杀人行为。
- “认杀”: 即承认杀人,招供自己实施了杀人犯罪。它强调的是罪犯在审讯过程中对杀人这一具体罪行的坦白和画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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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语境与历史背景:
- 法律文书/刑案记录: 在古代判牍、案卷(如清代《刑案汇览》)中,“认杀”是描述犯人最终供认杀人事实的常用术语。例如,“犯人某某当堂认杀”意指犯人在公堂上承认了杀人罪行。
- 文学描述: 在古典小说或公案文学中,也常出现“熬刑不过,只得认杀”等表述,描绘犯人在严刑拷打下被迫承认杀人。
- 时代性: 该词带有明显的旧时代司法烙印,在现代汉语日常交流和现代法律语境中已极少使用,被更规范的司法术语如“供认杀人罪行”、“承认故意杀人”等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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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代术语的对比:
- 现代法律术语更强调规范性和精确性。表达类似意思时,会说“犯罪嫌疑人供认了故意杀人事实”或“被告人承认犯有杀人罪”。“认杀”一词则显得较为口语化、古旧化,且侧重于对“杀人”这一行为本身的承认。
权威性参考来源说明:
- 《汉语大词典》: 作为收录汉语词汇最全面、释义最权威的大型历史性语文词典之一,《汉语大词典》对“认杀”这类具有历史特色的法律词汇有明确收录和解释,定义其为“招认杀人”。这是解释该词最核心、最可靠的学术依据。
- 《辞海》: 另一部权威综合性辞书,《辞海》在相关法律史或古汉语词条中也可能涉及对该词的解释或运用示例,其释义同样具有高度权威性。
- 古代律法文献与案例汇编: 如《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及《刑案汇览》等,是“认杀”一词实际使用的原始语境来源,这些文献中大量记载了犯人“认杀”的案例和表述方式,是理解该词历史用法的第一手资料。
网络扩展解释
“认杀”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基本解释
- 拼音:rèn shā
- 释义:指“认定不移”,即对某事物或观点持坚定态度,不轻易改变。
出处与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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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献:
出自《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八:“金光洞主道:‘相公久羁浊界,认杀了现前身子,竟不知身外有身耳!’”。
此处指人因长期局限于现实世界,过于执着于眼前所见,忽略了更高层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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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语境:
可用于描述对某事的固执认定,例如:“他认杀了自己的判断,完全不听他人建议。”。
相关扩展
- 构词分析:
- “认”:表分辨、承认;
- “杀”:此处引申为“决断、坚定”,非字面“杀害”义。
- 近义词:坚信不疑、固执己见。
- 反义词:犹豫不决、举棋不定。
注意事项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更多见于古典文学作品或特定语境。需结合上下文理解其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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