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认定不移。《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八:“ 金光洞主 道:‘相公久羈浊界,认杀了现前身子,竟不知身外有身耳!’”
“认杀”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古典文献:
出自《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八:“金光洞主道:‘相公久羁浊界,认杀了现前身子,竟不知身外有身耳!’”。
此处指人因长期局限于现实世界,过于执着于眼前所见,忽略了更高层次的存在。
现代语境:
可用于描述对某事的固执认定,例如:“他认杀了自己的判断,完全不听他人建议。”。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更多见于古典文学作品或特定语境。需结合上下文理解其具体含义。
认杀是指认定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多个人的杀害负有法律责任。
认杀的拆分部首是言和人,它的总笔画数是10画。
认杀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用于指控和判定某人有意杀害他人的犯罪行为。
认杀的繁体字为「認殺」。
在古代,认杀的写法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在《康熙字典》中,认杀的写法为「㞞殺」。
1. 在庭审中,通过现场证据和证人的证词,法庭最终认定被告认杀的事实。
2. 警方逮捕了一名嫌疑人,并怀疑他认杀了受害者。
3. 由于缺乏证据,法院无法认定被告认杀的指控。
认罪、认定、杀人、杀害、刑罚、法律责任、证据。
判杀、定杀、认命。
无杀、无罪、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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