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 清 之宗室。 徐珂 《清稗类钞·旗奴为旗主丧事司鼓》:“旗主每有贫无聊赖,执贱役以餬口,若途遇其奴之高车駟马者,必喝其名,使下车代役。” 徐珂 《清稗类钞·旗奴为旗主丧事司鼓》:“上忽问军机大臣以 松筠 请假之故, 满 军机以该旗主家有丧事例往当差为答。”
(2).同“ 旗头 ”。《捻军歌谣》:“跟着旗主走,吃也有来穿也有。”
旗主是清代八旗制度中的核心官职,指统领和管理某一旗军政事务的最高长官。该词由"旗"(军事社会组织单位)与"主"(掌管者)构成,原指努尔哈赤时期设立的八旗统领。根据《清代八旗制度研究》记载,旗主最初由宗室王公担任,拥有统兵权、议政权及旗内人事任免权,例如正黄旗旗主多由皇帝亲领。
在职能层面,《清史稿·职官志》载明旗主需主持旗务会议,管理户籍田亩,统筹军事训练。康熙朝设立都统后,旗主实权逐渐削弱,演变为象征性爵位。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八旗通志》显示,至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旗主最终成为荣誉头衔。
语言学角度,《汉语大词典》将"旗主"定义为"清代八旗的统领官",其构词方式属于偏正式复合词。该词汇在《满洲实录》满文原档中对应"gūsa i ejen",直译为"旗之主人",印证了其权力属性。现代汉语中,该词多用于历史文献和满族文化研究领域。
“旗主”是清代八旗制度中的核心概念,其含义和权力在不同历史阶段有所演变:
一、基本定义
宗室身份象征
指清朝八旗各旗的最高管理者,通常由皇室成员或功勋贵族担任,代表皇帝管理旗内事务。早期旗主对旗内人员有绝对控制权,甚至可干预生死(如清初案例中旗主可命令官员代行仆役职责)。
与“旗头”的关联
部分文献中,“旗主”与“旗头”同义,指旗内事务的实际负责人。
二、历史背景与权力演变
清初(努尔哈赤至顺治时期)
八旗初建时,旗主由努尔哈赤子侄等宗室贝勒担任,如代善掌两红旗、多尔衮掌正白旗等。旗主集军事、行政、司法权于一身,皇帝亦不轻易干涉旗内事务。
康熙朝以后
皇权加强,旗主权力被削弱。皇子分封至下五旗成为“领主”,仅管理少量牛录(如怡亲王允祥领正蓝旗8个牛录),实际旗主仍由传统贵族担任(如郑亲王)。旗主逐渐演变为象征性头衔,实际职能由朝廷任命的都统接管。
三、旗主与亲王的区别
|对比维度 |旗主 |亲王 |
|--------------|-----------------------------|-----------------------------|
| 性质 | 八旗管理体系内的职位 | 宗室爵位(超品阶) |
| 权力范围 | 限于本旗事务 | 参与全国性政务 |
| 任命方式 | 皇帝临时册封,非世袭 | 按血缘关系世袭(少数特例) |
| 历史地位 | 清初实权大,中后期名存实亡 | 始终为贵族阶层顶端代表 |
四、社会影响
旗主制度体现了满族“军政合一”的传统,但随中央集权强化,其实际作用逐渐消亡。至清末,旗主仅保留礼仪性地位,旗民关系更多表现为身份依附而非实际管辖。
扩展参考:徐珂《清稗类钞》记载,旗主即使落魄,仍可命令显赫的旗奴代劳杂役,凸显旗主与旗奴间森严的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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