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离别之言。 南朝 梁 任昉 《别萧谘议》诗:“歧言未及申,离目已先举。”
“歧言”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下有所区别,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歧言(拼音:qí yán,注音:ㄑㄧˊ ㄧㄢˊ)指离别时的话语。这一解释源自南朝梁代文学家任昉的诗作《别萧谘议》中的诗句:“歧言未及申,离目已先举。”。诗中“歧言”特指临别时未及说完的言语,带有情感上的遗憾或未尽之意。
主要用于文学或古典语境中,描述离别时的对话或未尽的交流。例如:
“歧言未及申,离目已先举” ——任昉《别萧谘议》
部分非权威来源(如)提到“歧言”可能与“歧义”混淆,指语言的多义性导致的误解。但根据权威词典和古籍引用,“离别之言”是更准确的核心含义。
“歧言”是一个带有古典色彩的词汇,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南朝文学作品。
歧言是指言语上的分歧、争议,也可以指言语中的偏见、误导等。它是一个形容词。
歧言的偏旁部首是歹,共有三个笔画。
歧言最早出现在《说文解字》中,是一个古代汉字。
歧言的繁体字是「詭言」。
在古代,歧言的写法与现代略有不同,它的形状更加简洁。以「詭言」为例,其中的「詭」字在古代没有上方的「言」字,仅由下方的「言」字组成,形状更加紧凑。
1. 他向众人坚持自己的歧言,不愿让步。
2. 这些歧言会误导人们的判断,需要谨慎辨别。
1. 歧视
2. 口舌歧谈
3. 号言歧出
1. 口舌
2. 分歧
3. 异议
1. 同意
2. 一致
3.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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