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y-election] 为了补缺而在两次正规选举之间进行的选举
补选是汉语中表述选举制度的重要词汇,指在原有代表或职位出现空缺时,依法进行的补充性选举。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解释,其核心含义为“在原有成员出缺时补充选出新成员”,属于民主政治体系中维护组织完整性的法定程序。
从法律实践角度,补选具有明确的程序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时,由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进行补选。这一机制既适用于人大代表席位空缺,也常见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的递补,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村委会成员补选程序。
补选与常规选举存在本质区别。中国民政部官网《选举工作手册》明确指出,补选具有特定性、局部性和时效性三大特征:仅针对特定空缺职位,在原选举范围内进行,且需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例如202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补选,就是针对个别代表调离岗位产生的席位空缺实施的专项选举。
在语言学层面,“补”字取《说文解字》中“完衣也”的本义,引申为补充、填补之意;“选”字按《康熙字典》解释含“择善而用”的筛选概念。二字组合构成法律术语,准确传达出通过规范程序填补职位空缺的核心语义。
补选是指在常规选举之外,因特定职位空缺而进行的补充性选举。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目的
补选是在当选人因死亡、辞职、被罢免等原因导致职位出缺时,为填补空缺而举行的非常规选举。其核心目的是维持议会或代表机构的完整性和代表性,确保公共事务正常运转。
触发条件
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原任职者任期未满前离任、职位因故空缺需补充人员等。与“另行选举”不同,后者用于换届时未选足名额的情况。
程序特点
适用范围
常见于议会制国家或地区的议员席位补缺,也适用于其他需选举产生的职位,如行政职务或特定机构成员。
相关术语区分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法律依据,可参考权威来源如(茂名人大网)的详细说明。
鞭长莫及捕讨钗泽厂狱程颐炽彊雠扳打卦断管残渖碓投耳穴费米風信子风知拂髦岗亭顾唤黄栌木环宇祸从天降蛟绡戒施介义积迷净院酒晕峻拒钜帙犒饫旷位枯骨死草枯荷坤道略图岭阴幔帷冒撞秒摆鸣竽牡蛎目眩神夺疋先里釺子秋直瞿聃任达设服室迩人遥湿温霜晚术法梳拢黍苗铜声同义词委权沩叟向上邪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