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陈述事情。多用于下对上。《三国志·魏志·董卓传》:“召呼三臺尚书以下自诣 卓 府启事。”《旧唐书·高宗纪下》:“八月辛丑,上痁疾,令太子受诸司启事。”《红楼梦》第十八回:“﹝巡察地方总理关防太监﹞指示 贾 宅人员何处出入,何处进膳,何处启事,种种仪注。”
2.陈述事情的奏章;函件。《晋书·山涛传》:“ 涛 所奏甄拔人物,各为题目,时称‘ 山公 启事’。” 南朝 梁 沉约 《谢赐甘露启》:“不任欣贺,谨以启事谢以闻。” 元 辛文房 《唐才子传·殷文圭》:“ 文圭 后饰非,遍投启事公卿间。” 清 钱谦益 《吏部文选清吏司员外郎张振秀授奉直大夫制》:“适当选人之阙,如茅之拔,几遍於丘园;积薪之流,半登於启事。”
3.公开声明某事的文字。多登在报刊上或贴在墙壁上。 茅盾 《右第二章》:“启事在报纸上登出来了。” 丁西林 《压迫》:“上星期五,他们又在报上登了一个启事。”
“啓事”是“启事”的繁体写法,指通过公开文字形式说明事项或寻求协助的应用文体。以下是综合解释:
一、核心定义
二、历史演变
2.古代用法
原指下级向上级陈述事务,如《三国志》记载“诣卓府启事”。现代已演变为公开声明功能。
三、文体特征
3.格式规范
包含三部分:标题(如“征稿启事”)、正文(具体说明事项)、落款(发布者及日期)。
四、常见类型
4.分类示例
包括寻物/寻人、征婚、招聘、招生、征集创意等类别。需注意与广告的区别,如“寻人启事”不可写作“寻人广告”。
五、使用注意
如需查看更多历史用例或具体写作范例,可参考《三国志》《红楼梦》等文献记载。
啓事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公告、告示,通常用于宣布一些重要的消息或通知。它包含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是古代文化遗产之一。
啓事的拆分部首是口,总共有9划。
啓事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文化传统,它是汉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社会,没有现代化的媒体传播方式,所以人们通过张贴或书写啓事的方式,来告知公众一些重要的事情。
啓事在繁体中为啟事。
在古代,啓事的写法稍有不同。它的“啓”字含有两个口部首,而不是一个,表示在宣告、启发、开启或揭示一种信息或事实。
1. 学校门口张贴了一张啓事,通知学生家长参加学校运动会。
2. 市政府发布了一份啓事,呼吁市民节约用水。
啓示、啓蒙、啓发、公告、告示等。
公告、告示、通知。
保密、隐秘、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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