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汉书·朱云传》:“ 云 上书求见,公卿在前。 云 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孔子 所谓“鄙夫不可与事君”、“苟患失之,亡所不至”者也。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餘。’上问:‘谁也?’对曰:‘ 安昌侯 张禹 。’上大怒,曰:‘小臣居下訕上,廷辱6*师傅,罪死不赦!’御史将 云 下, 云 攀殿槛,槛折。 云 呼曰:‘臣得下从 龙逄 、 比干 游於地下,足矣!未知圣朝何如耳!’”后以“请剑”为忠直敢谏,请诛奸佞之典。 明 王世贞 《京山过故王侍御时育宅有感因伸薄酹仍许为其子铭墓》诗:“ 汉 贼不两立,臣死安足辞。唯怜请剑恨,犹鬱盖棺时。” 清 阎尔梅 《黄石斋先生南谪余于珠梅闸送之》诗:“魑魅充朝须请剑,豺狼当道且埋轮。” 清 林昌彝 《章槛词》:“休休休,伊谁请剑斩而头?”
(2).捧剑。旧时皇帝坐朝,有捧剑的侍者。 明 刘若愚 《酌中志·见闻琐事杂记》:“﹝ 王翱 ﹞歷陞 乾清宫 牌子,随朝请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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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剑是汉语中的历史典故用语,指臣子向帝王请求赐予尚方宝剑以惩处奸佞的行为,象征忠臣直谏、不畏权贵的风骨。该词源于汉代“尚方斩马剑”制度,后世多用于颂扬刚正官员的典故。例如,《明史·杨涟传》记载,左光斗曾上疏“请剑”以除阉党。《汉书·朱云传》中朱云直言“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亦为典型用例。
现代汉语词典中,“请剑”被定义为“古代指向皇帝请求授予尚方宝剑以诛杀奸臣,后比喻刚正敢言”,其核心语义包含三要素:制度背景(尚方宝剑象征皇权)、行为动机(肃清朝纲)、精神内核(忠义气节)。《汉语大词典》引《后汉书》注:“尚方令主作御刀剑诸器物”,印证了该词与古代司法仪典的关联。
在语用层面,该词多出现于史书典籍与文学作品,如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评述明代谏臣时多次使用“请剑”典故。现代研究中,中华书局《古代汉语词典》将其归入“职官制度”类目,强调其历史语境下的特殊政治功能。
“请剑”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
这一含义源于《汉书·朱云传》的记载:
西汉时期,大臣朱云上书汉成帝,直言朝廷官员尸位素餐,并请求赐予“尚方斩马剑”以诛杀佞臣张禹。尽管此举触怒皇帝,朱云险些被杀,但他以死直谏的行为成为后世典范。因此,“请剑”被引申为忠臣冒死进谏、请求铲除奸邪的代名词。
文学引用:
明清文人常用此典表达对朝政腐败的批判,如王世贞诗“汉贼不两立,臣死安足辞”,阎尔梅“魑魅充朝须请剑”等句。
指古代皇帝上朝时,负责捧剑的侍从。这一用法较为少见,多用于描述宫廷礼仪场景。
“请剑”的核心意义集中在直言进谏的忠烈精神,尤其在涉及历史事件或文学评论时,多指代不畏强权、敢于揭露奸恶的行为。其典故体现了古代文人士大夫“以死明志”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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