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遣官员。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刑部·遣使审恤之始》:“ 廖恭敏 为刑部左侍郎,以岁俭民贫,差官不无扰民,但令抚按及按察司,自清刑狱,其遣官俟丰年再议。”
"遣官"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是指朝廷或上级派遣官员执行特定公务。具体解释如下:
字义拆解:
完整释义: "遣官"指的是中央政府或地方高级官府出于公务需要,正式委派官员前往某地处理特定事务的行为。这通常涉及代表朝廷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如巡视、调查、传达旨意、主持仪式、处理纠纷等。
使用场景(古汉语语境):
“遣官”是一个具有明确行政指令色彩的动词性短语,专指古代政府体系中官方正式派遣官员外出执行公务的行为。它体现了中央集权制度下,通过委派官员来实现对地方或特定事务的管理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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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官”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派遣官员,主要用于描述朝廷或上级机构委派官吏执行特定任务的场景。以下是详细解析:
明代司法与行政
明代文献中,“遣官”多用于司法审察或地方治理。例如:
明沈德符《野获编》提到:“遣官俟丰年再议”,指刑部因灾年暂缓派遣官员审案,以减轻民扰。
另《大司马节寰袁公家庙记》记载朝廷“遣官致祭”,即委派官员主持祭祀仪式。
外交与边疆事务
清代及以前,朝廷常“遣官”与边疆民族谈判或处理外交事务。例如:
政府“派遣官员与印第安人再次谈判,达成新条约”(例证)。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可查阅《明史》或相关司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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