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扑买。《元典章·圣政二·赈饥贫》:“诸位下各投下及僧道权势之家,占据山场、河泊、关津、桥梁,并诸人扑认牙例诸名色抽分等钱,詔书到日,尽行革罢。”
“扑认”是一个汉语复合词,其释义需要从构词法和语义演变角度解析。根据《汉语大词典》(第一版)收录,“扑”本义为轻击,引申为“全力投入某种行为”;“认”指辨识、确认,二者组合后形成动态化动作描述。现代汉语中,“扑认”可释为“急切或主动地辨别、承认某事”,例如:“面对证据,他最终扑认了事实”,强调行为主体在压力或情境驱动下的主动辨识过程。
从语义学角度,《现代汉语动词用法词典》指出,“扑认”属于“动作+结果”型复合动词,常见于口语语境,表达带有急促感的确认行为。北京大学CCL语料库显示,该词多用于司法、人际沟通等需要快速确认的场景,如“证人当庭扑认了嫌疑人特征”。
在方言应用中,《汉语方言大词典》(中华书局)记录,江淮官话区存在“扑认家门”的习语,指急切地认祖归宗。需要注意的是,该词在现代书面语中使用频率较低,更多出现在特定地域的口语表达中。
“扑认”是一个历史术语,主要含义与古代经济制度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扑认”指犹扑买,即通过竞价承包的方式获得某项税收或经营权的行为。这一制度常见于宋元时期,官府将特定领域的征税权或经营权以竞标形式承包给民间人士。
制度特点
承包者需预先缴纳保证金,通过竞价获得垄断性经营权,常见于酒醋、矿产、关津税收等领域。
文献例证
《元典章》记载:“诸人扑认牙例诸名色抽分等钱,诏书到日,尽行革罢”,说明元代曾通过政令废除此类承包制度。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扑认”解释为“显而易见的事物”,但此释义缺乏历史文献支撑,可能属于现代引申义或误读。
提示:若需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制度演变,可参考《元典章》《宋史》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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