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ficial document or remarks] [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也指批示的文字
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复的文字或文件。
“批文”指上级或相关部门对下级请示、申请等事项作出的正式批复文件或批示文字,具有法律或行政效力。以下是详细解析:
基本含义
指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对下级提交的报告、申请等作出的正式回复,包含批准、指示或决策内容。例如药品生产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并颁发批准文号,企业方可生产。
词源与历史用法
“批”字本义为“用手掌打”或“判定”,引申为书面批示;“批文”在古代特指拘捕人犯的官方文书(如《西游记》中的描述),类似现代拘票。
行政管理
政府机构常用批文回复下级请示,要求明确执行内容,并附带正式编号以便追溯。
行业监管
如需进一步了解特定领域批文(如医疗器械注册流程),可参考政府或行业权威平台发布的指南。
《批文》指的是经过批阅、审查后颁发的正式文件、文件批准、文件批示等。它是一种官方文件,通常包含了行政机关、领导、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等对某一事项的批准、指示或意见。
《批文》的部首为手部,它是由“扌(手)”和“文”两个部分组成。
《批文》的笔画总数为9画,其中“扌”部4画,”文“部5画。
“批文”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明代,《明史·算学列传》中就有相关记载,用于指代对书籍、文件进行阅批。
《批文》的繁体字为 “批文”。
在古代的汉字写法中,《批文》的书写形式与现代基本相同。
1. 领导批准后,我们终于得到了一份正式的《批文》。
2. 请将此《批文》归档保存,以备将来参考。
1. 批阅:指对文件、书籍等进行审查批准。
2. 批准:经过审核后,同意某事或颁发文件。
3. 批示:对某事提出指示或评论。
4. 文件:行政机关发出或收到的书面记录。
1. 批条:是指对某一事项进行审查、批复的文件。
2. 文件:是指机关、团体、个人用以载明某种事实、事件、行动、意见等的载体。
3. 批复:是指对下级机关或个人提出的请示、报告、意见等问题所做出的答复。
1. 未批:表示某项事物还未经过审批或批准。
2. 取消:指废除或撤销已经进行的批准、授权、公告等。
3. 撤回:指撤销先前已经发布或提出的文件、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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