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泉名。在 广东省 南海县 。 晋 吴隐之 操守清廉,为 广州 刺史,未至州二十里,地名 石门 ,有水曰 贪泉 ,相传饮此水者,即廉士亦贪。 隐之 酌而饮之,因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 夷齐 饮,终当不易心。”及在州,清操愈厉。事见《晋书·良吏传·吴隐之》。 唐 王勃 《滕王阁诗序》:“酌 贪泉 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 明 尹凤岐 《送兄广东参政应奎》诗:“珍重平生清节在,不妨引满酌 贪泉 。”
(2).泉名。在 湖南省 郴县 。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耒水》:“ 耒水 又西, 黄水 注之……按 盛弘之 云:‘众山水出,注于大溪,号曰 横流溪 ,溪水甚小,冬夏不乾,俗亦谓之 贪泉 ,饮者輒冒于财贿,同于 广州 石门 贪流 矣。’”
贪泉,汉语词汇,特指一处具有特定历史典故和文化象征意义的泉水。其详细释义如下:
贪泉(tān quán)
字面指名为“贪”的泉水,实际承载了深厚的道德寓意。典故源于古代传说:饮此泉水者会心生贪欲,后用以象征对廉洁品格的考验,强调人的道德操守不受外物所染。
典出《晋书·吴隐之传》。记载东晋良吏吴隐之赴任广州刺史途中,特饮“贪泉”明志,并赋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其任内清俭自守,以行动破除“饮泉必贪”的迷信,彰显“清廉者不因环境变质”之理 。
据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泿水》载,贪泉位于广州西北石门(今广东省广州市境内),曾为商旅必经之地,因传说而闻名 。
该词常见于廉政教育、历史研究及文学评论领域,用以批判贪腐现象或赞颂廉洁精神。例如:“党员干部当效法吴隐之,以‘贪泉’为镜,坚守初心。”
参考文献:
“贪泉”是中国古代文献中记载的具有特殊寓意的泉名,其解释可从以下方面展开:
吴隐之饮泉明志:
西晋名臣吴隐之任广州刺史时,途经石门贪泉。面对“饮此水者必贪”的传言,他特意取水饮之,并赋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此后他在任期间清正廉洁,破除迷信,证明贪欲源于人心而非外物。
该典故常用于强调道德修养的重要性,提示人应坚守本心,不被外界诱惑左右。吴隐之的故事更成为“清官文化”的典范。
注:如需了解更详细的历史文献记载,可参考《晋书·良吏传》及《水经注》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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