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宋 时中书省的办事吏员。原自中央各机构抽补。 宋太祖 以其擅中书事权,多生弊端,改令吏部于士人中选授。 宋太宗 太平兴国 九年,始以京朝官充任。《宋史·王旦传》:“ 旦 被责,第拜谢,堂吏皆见罚。”
堂吏是古代中国官署中负责文书处理、行政事务的低级官吏称谓,其职能与地位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演变。根据《汉语大词典》解释,“堂”指官府办公场所,“吏”即基层办事人员,合称指在官衙内从事具体事务的职员。
从职能划分看,堂吏主要承担案牍整理、公文誊抄及政令传达等工作。《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提到,唐宋时期堂吏多属流外官,虽无正式品级,但因熟悉政务流程,实际影响力常高于普通胥吏。例如《宋史·职官志》记载,中枢机构如中书门下省设“堂后官”,负责文书复核,属堂吏的一种高阶形态。
明清时期,堂吏职能进一步细化。《明会典》载六部各司均配堂吏协助主官处理日常事务,其选拔需通过吏部考核,强调文书能力与律法知识。清代学者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批判堂吏制度可能导致行政效率低下,侧面反映其职务的重要性。
需注意的是,堂吏与“胥吏”“幕僚”存在区别:前者隶属官府编制,后者多为私人聘用;且堂吏活动范围限于官署内部,职能更具规范性。
“堂吏”是古代官制中的特定职位,其含义和演变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堂吏是唐宋时期中书省的核心办事吏员,主要负责文书处理、政务协调等工作()。该职位最初通过从中央各机构抽调人员补充,后因权力过重引发弊端,宋太祖赵匡胤于开宝年间(968-976年)改革选拔制度,改由吏部从士人中选拔()。至宋太宗太平兴国九年(984年),进一步升级为京朝官充任,提升了职位层级()。
在成语使用中,“堂吏”被赋予比喻义,代指不负责任或能力不足的官员。这种语义转化源于古代民众对基层吏员推诿塞责现象的观察()。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古代官制文献及权威辞典释义,如需深入研究,可查阅《宋史·职官志》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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