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ass of last year] 指墓地上隔年的草,用为悼念亡友之辞
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礼·檀乡上》
(1).隔年的草。《礼记·檀弓上》:“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 孔颖达 疏:“宿草,陈根也,草经一年则根陈也,朋友相为哭一期,草根陈乃不哭也。”后多用为悼亡之辞。 晋 陶潜 《悲从弟仲德》诗:“流尘集虚坐,宿草旅前庭。” 唐 戴叔伦 《赠康老人洽》诗:“多识故侯悲宿草,曾看流水没桑田。” 宋 司马光 《送王待制知陕府》诗:“畴昔诚相契,间关分不渝。絶絃悲宿草,抚首念诸孤。”
(2).借指坟墓。 清 周亮工 《祭福建按察使程公仲玉文》:“赖公之灵,徼天解网,沉寃获雪。南奔两亲之丧,伏处草土,收召魂魄。始得走一介,以生芻一束,告公于宿草之前。然已去公之没四年于兹矣!”
(3).借指人已死多时。 清 宋荦 《吴汉槎归自塞外作歌以赠》:“归来两公已宿草,惟君怀抱犹豪雄。” 清 陆以湉 《冷庐杂识·初三月》:“今二君已皆宿草,回溯前尘,恍如春梦。”
(4).存留过夜的草料。 元 无名氏 《桃花女》楔子:“耕牛无宿草,仓鼠有餘粮。”
宿草是汉语中具有双重文化意象的词汇。《汉语大词典》指出其本义为"隔年之草",典出《礼记·檀弓上》"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郑玄注称"宿草谓陈根也",此处的宿草特指经冬未凋的草根,象征时间流逝。后引申为"悼亡"的代称,《幼学琼林·朋友宾主》有"宿草之泪"的表述,指代扫墓时见旧草而触发的哀思。
该词在文学作品中常具象征意义,《辞源》收录其转义为"坟墓"的用法,如清代钱谦益《忠毅李公墓志铭》中"宿草芊芊"即描写墓地景象。现代汉语中,"宿草"多见于诗文创作,如钱钟书《围城》用"宿草离披"暗喻人事变迁。
“宿草”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悼亡之辞
后多用于文学作品中表达对逝者的怀念。例如:
借指坟墓或亡故之人
清代周亮工《祭福建按察使程公仲玉文》中以“宿草”代指坟墓,而清代宋荦的诗句“归来两公已宿草”则隐喻友人去世已久。
“宿草”的核心含义与悼亡相关,常见于古典文学;其他释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礼记》原文或历代诗文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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