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ourt death] 自寻死路
何必白白去送死
(2) [deal with a funeral of parent]指父母丧葬之事
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下》
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史记·货殖列传序》
(1).犹送终。《礼记·礼运》:“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 汉 桓宽 《盐铁论·散不足》:“古者事生尽爱,送死尽哀。” 唐 鲍溶 《经秦皇墓》诗:“哀哉送死厚,乃为弃身具。”参见“ 送终 ”。
(2).指自寻死路。《三国志·吴志·周瑜传》:“况 操 自送死,而可迎之邪?” 宋 曾巩 《侯荆》诗:“师迴拔剑不顾生,酒酣拂衣亦送死。” 杨朔 《雪花飘在满洲》:“这个时候,你倒敢回来送死?”
(3).犹害死。《三国演义》第四七回:“ 庶 ( 徐庶 )曰:‘吾感 刘皇叔 厚恩,未尝忘报。 曹操 送死吾母,吾已説过终身不设一谋,今安敢破兄良策?’”
"送死"一词在汉语中属于动宾式合成词,其核心含义指主动投身必死险境的行为。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解释,该词包含两层语义结构:
一、本义解析 "送"作为行为动词,本义指"运送、递送",在此语境中引申为"主动奔赴";"死"作名词性宾语,指代死亡结局。二者构成的动宾关系强调行为主体明知危险仍执意前往的因果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指出,这类偏正式复合词常见于先秦典籍,如《左传·文公十四年》"不如勿趋,以要其成,彼求成而有事,是自送死也"即属早期用例。
二、现代引申义项
三、语法特征 该词属不及物动词,常与趋向补语连用,如"去送死""跑来送死"。清华大学汉语言中心研究显示,其在现代汉语中的搭配频率依次为:状语修饰(如"纯粹送死")占47%,补语结构(如"送死得快")占32%,独立使用占21%。
四、近义辨析 与"寻短见"存在显著差异:前者强调客观危险的必然性(如"闯红灯等于送死"),后者特指主观求死行为(如"轻生寻短见")。《新华同义词词典》特别指出二者不可互换的语义边界。
“送死”一词在汉语中有两个主要含义,结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解释如下:
指主动或被动陷入危险境地,导致死亡。例如:
源自儒家传统,强调对父母后事的重视:
“送死”一词需结合语境理解,现代多用于贬义或警示(如“别去送死”),古义则侧重孝道礼仪。近义词包括“送命”(),反义词可对应“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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