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为了表示愿意听取人民的冤情,悬于官府大门外,让上诉者敲击的铃。 宋 强至 《送宣州太守沉司封》诗:“讼铃閒郡阁,吟笔动江楼。”
“讼铃”是古代中国官府设置的一种特殊铃铛,主要用于民众鸣冤或申诉。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讼铃是旧时官府悬挂于大门外的铃铛,象征官府愿意听取百姓冤情。民众可通过敲击此铃提出诉讼或申诉,类似古代的“鸣冤鼓”。
历史背景与功能
其作用类似于“登闻鼓”,为民众提供直接向官府陈情的渠道,常见于宋元时期。例如宋代诗人强至在《送宣州太守沉司封》中写道:“讼铃閒郡阁,吟笔动江楼”,侧面反映了讼铃在地方政务中的存在。
与现代概念的差异
需注意,部分现代解释(如)将其误读为法庭庭审铃声,实为混淆概念。传统讼铃并非用于庭审秩序管理,而是官府受理冤案的象征性工具。
文化意义
这一设置体现了古代“民本”思想,虽实际执行效果因朝代而异,但作为司法象征被载入文献,成为研究古代司法制度的重要参考。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司法制度,可查阅《宋史·职官志》或《明会典》等史料。
讼铃是一个汉字词汇,由两个部分组成,分别是“讼”和“铃”。
“讼”字的部首是言,它是一个汉字的左边部分,表示与言语相关的事物。它的拼音是“sòng”,由6个笔画构成。
“铃”字的部首是金,它是一个汉字的左边部分,表示与金属相关的事物。它的拼音是“líng”,由8个笔画构成。
“讼铃”一词的来源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中的记载。它描述了春秋时期齐国因为狄方高声而与秦国进行争讼,于是齐国国君派出鲍叔牙带着犯人的民京姜破均,将他们“挂钟”塞在玉鉴中。
《讼铃》的繁体字为「訟鈴」。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中,「讼」字的变体有讦讧、诤,它们都具有讼争争辩的意义。而「铃」字的变体有鸣、鈴,它们都表示一种发出声音的乐器。
他们因为邻居的噪音引起了很多争议,终于使得家庭和睦的钟声变成了讼铃。
讼案、讼诉、诉讼、铃声、响铃、钟声
争讼、争执、诉讼、纠纷、争议
和解、调解、和谐、和睦、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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