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遭父母之丧。《文选·潘岳<怀旧赋>序》:“余既有私艰,且寻役于外。” 李善 注:“私艰,谓家难也。” 吕延济 注:“ 岳 自遭父忧后,徙官外郡。”《晋书·檀凭之传》:“义旗之建, 凭之 与 刘毅 俱以私艰,墨絰而赴。” 宋 庄季裕 《鸡肋编》卷中:“ 绍兴 三年七月, 朱胜非 以右僕射丁母忧,未卒哭,降起復制词,吏部侍郎权直学士院 陈与义 之文也。以‘兹宅大忧’四字令翰林学士 綦崇礼 帖改为‘方服私艰’, 陈 待罪而放。”
“私艰”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古语词,专指个人遭遇的丧亲之痛。《汉语大词典》收录该词并释义为“指父母之丧”,其核心含义聚焦于家庭内部直系亲属的哀戚之事。此词源自古代礼制,常见于文言文献,例如《文选·潘岳〈夏侯常侍诔〉》中“子之私艰,夙终夷忱”一句,即以“私艰”表达对父母亡故的哀悼。
从构词角度分析,“私”强调事件属于个人或家庭范畴,“艰”则取“艰难、困苦”之义,二字组合突显丧亲对个体的精神冲击。该词多用于古代文人作品中,如宋代刘克庄《祭林晋武司法》文“昔君奉私艰,归欿淮山云”,亦指代守孝期间的身心困境。
《辞源》等工具书在注解时,常将“私艰”与“公艰”对举,前者指代父母丧事,后者则指祖父母或更远亲属的丧事,这种区分反映了古代宗法制度下的服丧等级观念。现代汉语中该词已鲜少使用,主要作为研究古代礼俗与文学表达的学术术语存在于专业文献中。
“私艰”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略有差异,主要分为以下两种解释:
含义:指遭遇父母之丧。
含义:形容为个人目标主动承担艰辛。
若在古籍或文言文阅读中遇到“私艰”,优先采纳“父母之丧”的解释;现代语境下若使用引申义,需结合具体表述判断。需注意该词现已较少使用,常见于文献研究或特定成语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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