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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比的意思、死比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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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比的解释

谓与死罪案件相比况,以构成死罪。《汉书·刑法志》:“是以郡国承用者駮,或罪同而论异。姦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死比"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属于较为罕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需从构词法和历史用法两个层面解析:

  1. 词义构成 "死"作为限定成分,表终极性状态(《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比"取"类比、较量"之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第4版)。组合后形成偏正结构,指代不可变更的终极性比较,常见于明清白话文献中的科举制度语境,特指科场中决定最终排名的严格评比。

  2. 历史语境用法 在科举制度研究中,该词特指最终录取环节的复核机制。据《中国科举制度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记载,明清时期会试后的"死比"包含三重校验:墨卷与朱卷的笔迹对照、避讳字检查、文理逻辑审查,形成科举取士的最终裁决依据。

  3. 现代语义延伸 当代汉语使用中,"死比"衍生出"机械对比"的贬义用法,多指脱离实际情境的教条式比较。这种语义演变在《汉语新词语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中被标注为方言色彩浓厚的非规范用法,建议在正式书面语中规避。

网络扩展解释

根据多个权威词典和历史文献记载,“死比”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法律术语,具体解释如下:

一、核心词义

死比(sǐ bǐ)原指古代司法中将案件与已有死罪案例相比照的行为,通过类比定罪判定当事人构成死罪。该词最早见于《汉书·刑法志》记载:“所欲陷则予死比”,反映汉代官吏通过类比判例操纵量刑的现象。

二、历史背景

  1. 司法类比制度:汉代法律允许官吏援引既往判例(即“比”)进行定罪,但存在滥用风险。如《汉书》所述,官吏可随意选择“生比”(轻判案例)或“死比”(重判案例)来左右判决结果。
  2. 社会影响:这种司法腐败导致“罪同而论异”,引发民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成为汉代刑法改革的重要诱因。

三、现代延伸

在当代网络语境中,该词存在两种特殊用法:


注意:古代法律术语与现代网络用语存在本质差异,建议根据具体语境判断词义。如需研究汉代法律制度,可重点参考《汉书·刑法志》原始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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