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以言志”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文学理论命题,强调诗歌的本质在于表达作者的思想情感和志向。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结合权威文献进行解释:
一、字义解析
•诗:《说文解字》释为“志也”,本义为用言语表达心志。
•以:表凭借或目的,意为“用来”“以此”。
•言:动词,意为表达、抒发。
•志:指内心的志向、情感,《毛诗序》称“诗者,志之所之也”。
故“诗以言志”直译为:诗歌是用来表达心志的载体。
二、核心出处与内涵
《尚书·尧典》(最早记载)
帝舜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
此处明确将“诗”与“志”关联,确立诗歌抒发心志的功能。
《毛诗序》(系统阐释)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强调诗歌是内在情志外化为语言的艺术形式,奠定儒家诗教基础。
《文心雕龙·明诗》(理论深化)
刘勰称:“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
指出诗歌创作源于情感受外物触动后的自然抒发,扩展“志”的内涵至普遍人性。
三、学术延伸
该命题在历代发展中衍生出两大分支:
结论
“诗以言志”作为中国文论元典命题,其权威释义需立足原始文献:
诗歌通过语言艺术,承载创作者的思想抱负与情感体验,兼具个人表达与社会教化双重功能。
此概念深刻影响了中国诗歌的创作实践与批评标准,成为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之一。
“诗以言志”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重要概念,指通过诗歌表达思想、志向或情感。以下是详细解释:
该词最早可追溯至《尚书·舜典》记载的“诗言志,歌永言”,后《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提到“诗以言志”,指借用《诗经》篇章表达政治抱负。汉代后,“志”逐渐明确为包含思想、情感的心灵世界。
“诗以言志”从最初的政治表达发展为涵盖个人情感与志向的文论基石,深刻影响了中国诗歌的创作与批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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