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mistice;truce;cessation of hostilities] 交战各方同意暂时停止战争行动;局部或全面的停止交战
交战双方停止作战。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时事·彭尚书奏摺》:“三月十一日停战, 华 兵拔队齐回。” 魏巍 《东方》第五部第一章:“在这种情势下,于七月十日敌人被迫接受了停战谈判。”
停战是指交战双方通过协议暂时停止敌对军事行动的行为,其核心含义和特点如下:
基本定义
停战是战争中的一种临时性安排,通常由交战各方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实现局部或全面的军事行动暂停。它不同于“和平协议”,仅表示暂时停止战斗,而非彻底结束战争状态。
分类与形式
目的与意义
停战的主要目的是为和平谈判创造条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资源消耗。例如,中国近代史中《霞外攟屑》记载的清代停战案例,以及魏巍《东方》描述的朝鲜战争停战谈判,均体现了这一作用。
实施与约束
停战需通过正式协议确立,可能包含监督机制(如第三方观察员)。若一方违反协议,停战状态可能被打破。
相关概念辨析
如需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国际法中的停战条款,可进一步查阅权威历史文献或法律文件。
停战是指在战争或冲突中,交战双方同意停止敌对行动,暂时停止战争状态。停战通常是为了创建一种和平的氛围,以便进行和谈、谈判等活动,以解决冲突或结束战争。
停战的拆分部首是“亻”和“车”,其中“亻”表示“人”,“车”表示“车辆”。
停战共有11画。
停战一词最早出现在《战国策·韩策》中,描述了战争结束后的局势。其后,这个词逐渐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战争或冲突的结束过程。
停战的繁体字为「停戰」。
古代的停战写作「停爭」或「停爾戰」等形式。
1. 双方达成停战协议,结束了多年的敌对状态。
2. 在停战期间,人道组织将向战区派遣救援队伍。
1. 停战协议
2. 停战谈判
3. 停战线
1. 停止战斗
2. 休战
3. 和平协议
1. 战火
2. 敌对
3. 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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