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 代诏敕用黄纸,凡有更改,仍用黄纸贴在上面,叫做“贴黄”。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三:“ 唐 制:降敕有所更改,以纸贴之,谓之贴黄。盖敕书用黄纸,则贴者亦黄纸也。”
(2). 宋 代奏札意有未尽,摘要另书于后,叫做“贴黄”。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三:“今奏状札子皆白纸,有意所未尽,揭其要处,以黄纸别书於后,乃谓之贴黄。” 宋 陆游 《代二府与夏国主书》:“贴黄:前件事宜,臣等虽已面陈,缘利害至大,陛下反覆省览,故敢輒具此奏。”
(3). 明 清 时摘取奏疏中要点,黏附在奏疏后面,叫做“贴黄”。 清 顾炎武 《日知录·贴黄》:“﹝ 崇禎 ﹞命内阁为贴黄之式,即令本官自撮疏中大要,不过百字,黏附牘尾,以便省览。”
贴黄,作为汉语词汇,具有历史与当代双重含义,具体释义如下:
释义:唐代至明代的一种公文修改或补充制度。官员在奏疏写完后发现遗漏或需修改时,将内容摘要或更正文字写在黄纸上,粘贴于正文末尾或修改处,称为“贴黄”。
来源依据:
据《唐代官制研究》(中华书局)记载,唐代三省制度中,中书省起草诏书后若有修正,需“贴黄”于正文旁,以示补充。宋代沿袭此制,明代则用于奏章摘要。
释义:指在文件、卡片或物品上粘贴黄色标签或纸条,用于标注重点、分类或提示信息。
来源依据: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定义:“贴黄”即“用黄纸片贴上,标明内容要点或注意事项”,常见于档案管理、图书索引等领域。
历史延伸:
“贴黄”源于古代文书制度的实用性需求,后衍生出“批黄”“引黄”等术语,体现古代行政效率的规范化尝试。
现代应用:
在学术研究、文献整理中,“贴黄”仍保留标注核心信息的功能,如档案馆对重要卷宗贴黄标识别。
权威参考来源:
“贴黄”一词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含义,主要分为以下两类解释:
唐代:用于诏敕修改。唐代诏书用黄纸书写,如需更改内容,会用黄纸覆盖在原处修改,称为“贴黄”。叶梦得《石林燕语》记载了这一制度。
宋代:用于奏疏补充。官员在奏札中若内容未尽,需用黄纸另写摘要附于正文之后,称为“贴黄”。例如陆游代拟书信中提到“贴黄”用于补充陈述重要事宜。
明清:用于奏疏摘要。官员需将奏疏核心内容提炼成“贴黄”附于文末,便于皇帝快速阅览。
一种将竹筒内壁黄色表层削取后,经煮压粘贴在木胎器物上的工艺,又称“竹黄”或“文竹”。不过此释义在搜索结果中权威性较低,可能与公文制度存在同名异义现象。
注意:因搜索结果权威性普遍较低,建议结合《石林燕语》《陆游集》等古籍原文进一步考证。如需了解竹刻工艺相关内容,需核实专业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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