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明 清 时的一种奏章。 明 制:凡兵刑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由官员用印具题,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私事则用奏本,不准用印。 清 初行题本与奏折制,科道及在京 满 汉 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军机处设立后,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即送军机处,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 光绪 二十八年(公元1902),遂废题本,专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 明 沉德符 《野获编·京职·章奏异名》:“今本章名色:为公事则曰题本;为他事则曰奏本。收本之处,在内则曰会极门,在外则为通政司。”《儿女英雄传》第四十回:“恰巧那个当儿,正出了个内阁学士缺,祭酒的名次,题本里应得开列在前,他自己心里的红算计,下次御门这个缺八成儿可望。”参阅《明史·职官志二》。
(2).谓上奏章。 明 唐顺之 《与胡梅林总督书》之四:“公书中云欲题本,可且缓之,更看消息如何。”《红楼梦》第九七回:“哥哥的事,上司已经准了误杀,一过堂就要题本了,叫咱们预备赎罪的银子。”
“题本”是明清时期官员向皇帝呈递的一种正式公文,主要用于报告国家政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题本是明清官僚体系的核心文书制度,其兴衰反映了中央集权与行政效率的演变。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文书原件,可参考国家档案局等权威机构的历史档案。
题本是一个常见的词汇,指的是在书籍或文件的封面或前言部分写上标题或题词的本子。下面将对题本的拆分部首和笔画、来源、繁体、古时候汉字写法、例句、组词、近义词和反义词进行介绍。
题本的拆分部首是"手"和"页",其中"手"为左手旁,"页"为右手边。笔画数分别为"4"和"5"。
题本一词的来源较为简单,它由"题"和"本"两个字组成。"题"意为在书籍或文件中写上标题或题词,"本"指的是书籍或文件本身。
题本的繁体形式为"題本",使用了繁体字的书籍或文件中常见。
在古代,题本的字写作"題本",其写法与繁体相同。古籍中经常出现该字,用于表示书籍封面或前言部分的标题。
1. 他一手拿着笔,一手翻开题本,开始认真地作业。
2. 这本书的题本上写满了作者的心血和思考。
题本的相关组词有:书本、画册、封面、标题、前言等。
题本的近义词有:封面、书皮、标签等。
题本没有确切的反义词,但可以与没有题字或题词的书籍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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