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 制,王城外百里郊内分乡,二百里至三百里为稍。后因以“乡稍”泛指都城以外的地区。《隋书·礼仪志三》:“ 后周 仲春教振旅,大司马建大麾於莱田之所。乡稍之官,以旂物鼓鐸鉦鐃,各帅其人而致。”
“乡稍”是古代汉语中用于描述行政区划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四个维度解析:
一、基本释义 “乡”指周代王畿内以“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构成的基层单位,《周礼·地官·大司徒》载“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是户籍管理的基本单元。“稍”在《说文解字》中释为“出物有渐也”,引申为距离国都渐远的区域,《周礼注疏》明确指出“稍在乡外,距王城二百里”。
二、语源考据 该词最早见于《周礼·天官·宫正》:“会其什伍而教之道艺”,郑玄注曰“乡遂之官,乡稍在内,遂师在外”。汉代郑众《周礼解诂》特别强调“百里内曰乡,二百里曰稍”的层级差异,这种划分与《尚书·禹贡》记载的“五百里甸服”制度存在承袭关系。
三、功能差异 根据《周礼·地官·遂人》记载,乡级单位主要负责“颁职事、令贡赋”,而稍地官吏则需“掌其政令刑禁,以岁时稽其人民”。贾公彦《周礼疏》指出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乡重教化,稍主征调,这种职能分工在《礼记·王制》“乡有庠,稍有序”的教育机构设置中亦有体现。
四、现代流变 清代孙诒让《周礼正义》考证发现,秦汉以降,“乡”逐渐演变为县级以下行政区划通称,而“稍”作为独立行政单位的功能在战国时期已逐渐消亡。现代方言学研究显示,在晋语区的部分地域仍保留“乡稍地”指代城郊结合部的语言痕迹。
“乡稍”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与周代的行政区划制度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乡稍(拼音:xiāng shāo)指周代王城外的区域划分。根据周制,王城外的百里范围内称为“郊”,郊内划分为“乡”;而距离王城二百里至三百里的区域则称为“稍”。后世将“乡”与“稍”合称,泛指都城以外的地区。
行政区划来源
周代以王城为中心,按距离划分行政区域:
词义演变
随着时间推移,“乡稍”逐渐脱离具体地理范围,成为都城周边地区的泛称,与“城”形成空间上的对应关系。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行政区划,可参考《周礼》或《隋书》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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