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題本的意思、題本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題本的解釋

(1). 明 清 時的一種奏章。 明 制:凡兵刑錢糧、地方民務等大小公事皆用題本,由官員用印具題,送通政司轉交内閣入奏。私事則用奏本,不準用印。 清 初行題本與奏折制,科道及在京 滿 漢 官員奏折均可直達宮門陳奏;軍機處設立後,内外官員有緊急事務悉具奏折,即送軍機處,而送通政司轉達内閣的題本卻成例行公事。 光緒 二十八年(公元1902),遂廢題本,專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 明 沉德符 《野獲編·京職·章奏異名》:“今本章名色:為公事則曰題本;為他事則曰奏本。收本之處,在内則曰會極門,在外則為通政司。”《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恰巧那個當兒,正出了個内閣學士缺,祭酒的名次,題本裡應得開列在前,他自己心裡的紅算計,下次禦門這個缺八成兒可望。”參閱《明史·職官志二》

(2).謂上奏章。 明 唐順之 《與胡梅林總督書》之四:“公書中雲欲題本,可且緩之,更看消息如何。”《紅樓夢》第九七回:“哥哥的事,上司已經準了誤殺,一過堂就要題本了,叫咱們預備贖罪的銀子。”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題本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公文術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典釋義與曆史制度兩個維度闡釋:

一、詞典釋義

《漢語大詞典》定義“題本”為:

明清時期官員上奏皇帝的正式文書,需經内閣審閱後呈遞,内容多為例行公事或政務請示,區别于機密奏折(奏本)。其格式嚴謹,需以官印為憑。

二、曆史制度特征

  1. 文書性質

    題本屬法定上行公文,用于六部、地方官員向皇帝呈報常規政務(如錢糧、刑名等),需附官方印信,流程公開透明。

  2. 格式規範

    遵循“題頭+事由+正文+結尾”固定結構:

    • 題頭:寫明官職、姓名及“謹題請旨”字樣;
    • 正文:分條陳述事項,語言莊重簡練;
    • 結尾:标注日期并加蓋官印。

三、與現代術語的關聯

現代漢語中,“題本”一詞已罕用于實際公文,但作為曆史概念仍存于文獻研究領域,其嚴謹的文書制度對後世公文規範化具有借鑒意義。


參考資料來源:

  1.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2. 白鋼《明代政治制度研究》(中華書局)
  3. 李治安《元代至清代公文體系演變》(《曆史研究》期刊)

網絡擴展解釋

“題本”是明清時期官員向皇帝呈遞的一種正式公文,主要用于報告國家政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1.定義與用途

2.曆史演變

3.格式與結構

4.研究價值

題本是明清官僚體系的核心文書制度,其興衰反映了中央集權與行政效率的演變。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文書原件,可參考國家檔案局等權威機構的曆史檔案。

别人正在浏覽...

拜假邊鋒别路稱績舛忤蹴觸大情電離平衡汈汊琱輪的真豆登凡碌發逐沸天震地翂翂翐翐傅陳扶從趕圩貢法宮童關營駭色闳壯活落尖鋒焦渴嗟食胫毛距守開房克郎球空劄枯腦焦心睏覺勞務費靓觀斂影陵霞凜冽鄰座龍仗旄麈胖襖磐固偏至譬方品學日魂殺壞設次慎敬實例束置碎浪橐駝往常間無所顧忌賢明溪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