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起草圣旨。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赵麟阳司寇》:“﹝ 赵麟阳 ﹞劾 严分宜 父子, 世宗 怒,逮至 京 ,拷掠定罪。 分宜 恨之甚,条旨杖一百棍为民,上抹去‘杖一百棍’四字,止削籍归。”
“条旨”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tiáo zhǐ,其核心含义为起草圣旨。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条旨”指古代官员或文书机构为皇帝起草圣旨的行为。该词多见于明代文献,例如《野获编·赵麟阳司寇》中记载,赵麟阳弹劾严嵩父子后,嘉靖帝下令对其治罪,严嵩拟定的“条旨”中要求杖刑,但最终被皇帝修改。
历史背景与用法
在明代政治体系中,重要官员或内阁成员常负责草拟圣旨(即“条旨”),但最终需经皇帝审定。例如上述案例中,严嵩拟定的“杖一百棍为民”被嘉靖帝删减为“削籍归”,体现了皇权对“条旨”的最终裁决权。
词源与结构
现代使用情况
该词属于历史词汇,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主要出现在古籍研究或历史文献分析中。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事件中的“条旨”应用,可参考《明史》或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等原始文献。
《条旨》是一个包含两个汉字的词语,表示着一种明确的要求或规定。
《条旨》的第一个字“条”,拆分的部首为木,总共有7画;第二个字“旨”,拆分的部首为日,总共有6画。
《条旨》一词源自《论语·阳货》:“子曰:‘切尔于《条旨》。”师旷解释道:“《条旨》者,言欲导民以《剧易》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子贡说:“请问如何才能使得民众安居乐业?”孔子回答:“要以《易经》中的土剧为依据。”
《条旨》的繁体字为《條旨》。
在古代,汉字的书写形式有所变化,如今的《条旨》在古代的写法为「條旨」。
1. 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条旨》,以促进经济发展。
2. 这些法律和法规是社会秩序的重要《条旨》。
3. 教育的《条旨》是培养人的全面发展。
1. 条规旨意
2. 法条旨意
3. 规章制度旨意
1. 规定
2. 约束
3. 规范
1. 自由
2. 宽松
3. 自由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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