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起草圣旨。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赵麟阳司寇》:“﹝ 赵麟阳 ﹞劾 严分宜 父子, 世宗 怒,逮至 京 ,拷掠定罪。 分宜 恨之甚,条旨杖一百棍为民,上抹去‘杖一百棍’四字,止削籍归。”
"条旨"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主要出现在历史文献或特定学术研究中。其核心含义可拆解为:
1. 字面释义
2. 具体语境与应用
3. 现代理解与演变 在现代汉语中,“条旨”一词已非常罕见,基本被“要点”、“摘要”、“纲要”、“主旨”、“核心内容”等词取代。它主要作为历史词汇或特定学术用语出现,用于描述古代文献(尤其是奏章类)的书写体例和内容结构。
“条旨”意指分条列项陈述的核心内容、主要意图或要点摘要。其最典型的应用场景是古代臣子奏章中分条列举的核心事项或请求,便于皇帝审阅批示。在现代语境下,它属于历史词汇,其含义已被更常用的词汇所替代。
参考来源:
“条旨”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tiáo zhǐ,其核心含义为起草圣旨。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条旨”指古代官员或文书机构为皇帝起草圣旨的行为。该词多见于明代文献,例如《野获编·赵麟阳司寇》中记载,赵麟阳弹劾严嵩父子后,嘉靖帝下令对其治罪,严嵩拟定的“条旨”中要求杖刑,但最终被皇帝修改。
历史背景与用法
在明代政治体系中,重要官员或内阁成员常负责草拟圣旨(即“条旨”),但最终需经皇帝审定。例如上述案例中,严嵩拟定的“杖一百棍为民”被嘉靖帝删减为“削籍归”,体现了皇权对“条旨”的最终裁决权。
词源与结构
现代使用情况
该词属于历史词汇,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主要出现在古籍研究或历史文献分析中。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事件中的“条旨”应用,可参考《明史》或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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