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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列的意思、条列的详细解释

关键字:

条列的解释

分条列举。《后汉书·张堪传》:“ 堪 先入据其城,检閲库藏,收其珍宝,悉条列上言,秋毫无私。” 宋 朱熹 《白鹿洞书院学规》:“特取凡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大端,条列如右,而揭之楣间。”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三:“﹝ 孙尔準 ﹞復具疏条列善政,力保其无他, 文毅 遂获大用。”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条列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如下:

一、核心释义

指分项列举或逐条陈述的行为或形式,强调以条目化的方式呈现内容。

词性:

二、词源与结构

三、使用场景

  1. 法律公文:逐项罗列法律条款或罪状(如《汉书·刑法志》:“条列律令”)。
  2. 规章制度:系统化陈述条例(如《唐六典》载“条列百官职责”)。
  3. 学术著述:分类阐述观点(如清代考据学“条列证据”)。

四、与“条例”的差异

五、权威例证

《汉书·元帝纪》:“条奏阴阳灾异,条列其对。”

——班固以“条列”指臣子分项陈述应对之策(中华书局点校本)。


参考资料:

  1.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条列”释义。
  2.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词条用例分析。
  3. 《汉书·元帝纪》(中华书局点校本):历史文献实证。

网络扩展解释

“条列”在现代汉语中并不是一个常用词汇,可能存在以下几种解释方向:

  1. 字面含义
    由单字拆分理解:

    • “条”指分条、条目,如条款、条文
    • “列”指排列、列举 组合可理解为「分条列举」,即逐项陈述的表达方式,常见于法律条文、规章制度的撰写。
  2. 与「条例」的辨析
    更常见的近音词是“条例”,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

    • 《宗教事务条例》
    • 《城市供水条例》 这类法规具有法律效力,属于行政法规的层级。
  3. 古代文献用法
    在古籍中偶见“条列”连用,如:

    • 《汉书·李寻传》有“条列其状”
    • 《宋史·职官志》载“条列奏闻” 多指分条目陈述政事的公文写作方式。
  4. 方言可能性
    在部分方言区(如闽南语)可能存在特殊用法,但普通话中未收录为标准词汇。

建议使用时注意:

(注:由于未找到权威释义,以上分析基于语言学常规推导,建议核实具体使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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