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优裕,充足。 南朝 宋 朱广之 《咨顾道士夷夏论》:“贱者不能无累,尊者自然天足。”
(2).封建时代我国妇女有缠足陋习, 清 末始禁缠足,因谓未缠裹之天然足为天足。 清 黄遵宪 《寄女》诗:“邇闻西方人,设会同禁烟;意欲保天足,未忍伤人权。”《文明小史》第四十回:“孩儿之志,要娶个天足的媳妇。” 鲁迅 《花边文学·汉字和拉丁化》:“如果提倡缠足,则即使是天足的壮健的女性,她还是在有意的或无意的害人。”
天足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如下:
天足指未经人为缠裹、保持自然生长状态的脚,特指中国古代女性未受缠足习俗束缚的双足。该词诞生于清末民初的“反缠足运动”中,与“缠足”相对,强调足部的天然健康形态。
示例:清代《点石斋画报》记载:“天足会倡立,沪上绅商之女多不缠足。”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上海辞书出版社。
反对缠足的象征
19世纪末,西方传教士与维新人士成立“天足会”,主张废除缠足陋习。康有为在《请禁妇女裹足折》中痛陈缠足之害,称“天足”为“天赋之足”,倡导恢复女性身体自由。
来源:《中国妇女生活史》,商务印书馆。
自然健康的审美观
“天”字取“天然、天生”之义,强调尊重人体自然发育。清末《天足会章程》明载:“凡入会者,须立约不缠足”,推动社会接纳自然足形之美。
来源:《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浙江人民出版社。
当代语境中,“天足”引申为事物本真、未经雕饰的状态。如文学评论称某作品“语言如天足般质朴”,喻指浑然天成的艺术风格。
来源:《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权威参考来源(符合原则):
“天足”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结合历史背景和文化语境可详细说明:
优裕、充足
源于南朝宋朱广之《咨顾道士夷夏论》中的“尊者自然天足”,形容事物丰沛或境遇优越。这一用法较为古雅,现代较少使用。
未缠裹的自然足
特指清末废除缠足陋习后,女性未经裹脚束缚的双足。例如《文明小史》中提到“要娶个天足媳妇”,即强调对自然足的支持。
缠足与天足运动:
缠足(“三寸金莲”)曾是古代女性审美标准,清代末期受梁启超等维新派“天足论”影响,逐渐被废除。例如小说《京华烟云》中,姚木兰因父亲反对缠足而保留天足,反映了社会观念的转变。
语言与习俗关联:
“天足”一词的流行与反缠足运动密切相关,成为女性解放的象征。鲁迅等作家也曾以“天足”为切入点批判旧俗。
如需进一步了解缠足历史或天足运动细节,可参考、9等来源的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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