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優裕,充足。 南朝 宋 朱廣之 《咨顧道士夷夏論》:“賤者不能無累,尊者自然天足。”
(2).封建時代我國婦女有纏足陋習, 清 末始禁纏足,因謂未纏裹之天然足為天足。 清 黃遵憲 《寄女》詩:“邇聞西方人,設會同禁煙;意欲保天足,未忍傷人權。”《文明小史》第四十回:“孩兒之志,要娶個天足的媳婦。” 魯迅 《花邊文學·漢字和拉丁化》:“如果提倡纏足,則即使是天足的壯健的女性,她還是在有意的或無意的害人。”
天足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如下:
天足指未經人為纏裹、保持自然生長狀态的腳,特指中國古代女性未受纏足習俗束縛的雙足。該詞誕生于清末民初的“反纏足運動”中,與“纏足”相對,強調足部的天然健康形态。
示例:清代《點石齋畫報》記載:“天足會倡立,滬上紳商之女多不纏足。”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
反對纏足的象征
19世紀末,西方傳教士與維新人士成立“天足會”,主張廢除纏足陋習。康有為在《請禁婦女裹足折》中痛陳纏足之害,稱“天足”為“天賦之足”,倡導恢複女性身體自由。
來源:《中國婦女生活史》,商務印書館。
自然健康的審美觀
“天”字取“天然、天生”之義,強調尊重人體自然發育。清末《天足會章程》明載:“凡入會者,須立約不纏足”,推動社會接納自然足形之美。
來源:《近代中國社會文化變遷錄》,浙江人民出版社。
當代語境中,“天足”引申為事物本真、未經雕飾的狀态。如文學評論稱某作品“語言如天足般質樸”,喻指渾然天成的藝術風格。
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權威參考來源(符合原則):
“天足”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結合曆史背景和文化語境可詳細說明:
優裕、充足
源于南朝宋朱廣之《咨顧道士夷夏論》中的“尊者自然天足”,形容事物豐沛或境遇優越。這一用法較為古雅,現代較少使用。
未纏裹的自然足
特指清末廢除纏足陋習後,女性未經裹腳束縛的雙足。例如《文明小史》中提到“要娶個天足媳婦”,即強調對自然足的支持。
纏足與天足運動:
纏足(“三寸金蓮”)曾是古代女性審美标準,清代末期受梁啟超等維新派“天足論”影響,逐漸被廢除。例如小說《京華煙雲》中,姚木蘭因父親反對纏足而保留天足,反映了社會觀念的轉變。
語言與習俗關聯:
“天足”一詞的流行與反纏足運動密切相關,成為女性解放的象征。魯迅等作家也曾以“天足”為切入點批判舊俗。
如需進一步了解纏足曆史或天足運動細節,可參考、9等來源的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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