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道家所称天上的官署。《南齐书·高逸传·顾欢》:“今道家称长生不死,名补天曹,大乖 老 庄 立言本理。” 唐 薛用弱 《集异记·卫庭训》:“岁暮,神谓 庭训 曰:‘吾将至天曹,为兄问禄寿。’” 清 袁枚 《新齐谐·紫姑神》:“妾虽被謫谴,限满原可归仙籍,以私奔故无颜重上天曹。”
(2).指仙官。 鲁迅 《彷徨·高老夫子》:“ 蕊珠仙子 也不很赞成女学,以为淆乱两仪,非天曹所喜。”
天曹是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体系中的重要概念,专指道教及民间信仰中天庭的官府机构。据《汉语大词典》记载,“天”指代至高无上的空间,“曹”本为古代官署分科办事的部门,二字合用特指“天庭设立的官府”。在道教典籍《云笈七签》中,天曹被描述为掌管人间生死福祸的神职系统,设有二十四司分管不同事务。
从宗教职能来看,天曹在《道法会元》等文献中承担着记录人间善恶、执行天律的职责,其神职人员被称为“天曹判官”。北京白云观藏明版《玉皇经》记载,天曹通过“三官考校”制度(天官、地官、水官)定期考核凡人功过。在民间信仰层面,福建湄洲妈祖庙现存清代碑文显示,信众向天曹进献的“疏文”至今仍是道教斋醮科仪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词在文学创作中具有引申义,唐代李商隐《碧城》诗“星沉海底当窗见,雨过河源隔座看”一句,清代注家冯浩即用“天曹列宿”来解读诗中星象隐喻的仙界官制。现代民俗学研究指出,天曹信仰反映了古代“天人感应”的宇宙观,其官僚体系实为人间行政制度的神圣化投射。
“天曹”一词在道教文化和传统语境中有两层核心含义:
一、道教与神话概念
天界官署
指道家信仰中天上的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天界事务,如记录仙籍、执行天律等。例如《南齐书》提到“名补天曹”,即通过修行获得天界官职的资格。
仙官代称
可泛指天界中的神仙官员,如《集异记》中“吾将至天曹”即指代天界使者。鲁迅作品中也用“非天曹所喜”暗喻仙界权威的意志。
二、历史引申含义
清代曾将吏部别称为“天曹”,属于官方机构的雅称,但这一用法较为罕见,多见于特定文献。
使用场景
例句参考
“幽微灵秀地,无可奈何天”——体现对天界规则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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