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说为八仙之一的 蓝采和 行乞于市所唱的歌。 南唐 沉汾 《续仙传·踏踏歌》:“﹝ 蓝彩和 ﹞丐于市,歌曰《踏踏歌》。” 元 无名氏 《蓝采和》第二折:“师父教我唱的是青天歌,舞的是《踏踏歌》。”
“踏踏歌”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字义、源流和用法三个层面进行解析:
指用脚有节奏地踩踏地面,常伴随音乐或歌唱产生节拍感。《说文解字》释为“足著地也”,强调动作的韵律性。
即歌唱,通过人声表达情感或叙事。
合成词,特指一种以脚踏地为节拍、边踏边唱的集体歌舞形式,常见于古代民间节庆或祭祀活动。其名称源于动作声响(“踏踏”拟声)与行为(“歌”)的结合。
踏踏歌可追溯至汉代“踏歌”,唐代发展为宫廷与民间共赏的歌舞形式。刘禹锡《踏歌词》云:“春江月出大堤平,堤上女郎连袂行”,描绘了女子联袂踏歌的场景。至宋代,演变为“踏踏歌”,更突出节奏的明快感(参考:《中国音乐词典》)。
多用于元宵、社日等集会,如《武林旧事》载南宋临安元宵节“妇人联袂踏歌”,众人围圈踏步齐唱,动作质朴热烈(参考:《宋代民俗史》)。
“踏踏歌”指“以足踏地打拍子而歌”,强调其群体性、节奏性特征。
作为古代劳动歌舞的遗存,体现了民众通过集体协作抒发情感的方式,与今日部分少数民族的“踏歌舞”一脉相承(如彝族“打歌”、苗族“踩堂舞”)。
收录“踏踏歌”词条,释义严谨,为语言研究核心工具书。
卷八十二收录多首《踏歌词》,为唐代踏歌文本实证。
刘禹锡、李白等诗人作品提供历史场景佐证。
详述两宋踏歌习俗的社会功能。
结语
“踏踏歌”是中国古代歌舞艺术的活态遗存,其名称凝练了动作(踏)、声响(踏踏)与艺术形式(歌)的三重特征。如需进一步考据具体文献段落,可提供典籍名称以便援引原文。
关于“踏踏歌”的词义解释如下:
“踏踏歌”是传说中八仙之一蓝采和行乞时所唱的歌谣,兼具歌唱与舞蹈形式,以脚踏地为节拍。其名称来源于表演时重复的踏步动作,常见于古代文学和戏曲记载。
作为道教传说与民间艺术的结合体,“踏踏歌”反映了古代歌舞形式的宗教功能及娱乐性,是研究八仙文化的重要素材。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内容,可参考《续仙传》《蓝采和》杂剧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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