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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权英文解释翻译、否决权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veto
【经】 veto power

分词翻译:

决的英语翻译:

burst; decide; definitely; determine; execute a person

权的英语翻译: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专业解析

否决权(Veto Power)是国际法与国内政治体系中的核心概念,指特定主体阻止某项决议、法案或决策生效的法定权力。其英文对应词"veto"源于拉丁语,意为“我禁止”,在汉英词典中常译为“否决权”或“拒绝批准权”。以下从三个维度解析其内涵:

一、法律依据与行使主体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7条,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对实质性决议拥有单边否决权。在国内法领域,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0条赋予国家主席公布法律前要求重新审议的权力,而美国宪法第1条第7款明确规定总统可对国会法案行使否决权。

二、权力效力与限制条件

否决权具有“一票否决”特性,如安理会任一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即可使决议失效(《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但该权力受制于程序性规则,例如美国国会可通过三分之二多数表决推翻总统否决。

三、历史发展与现实争议

该制度可追溯至古罗马保民官否决元老院决议的实践。现代国际体系中,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基于二战经验设立常任理事国否决权机制,旨在平衡大国利益与集体安全(《联合国创始文件评注》)。近年来关于扩大安理会改革及否决权限制的讨论,凸显其在国际治理中的双重性——既是大国协调工具,也是决策效率障碍。

(注:引用来源包括《元照英美法词典》、联合国官方文件、中美宪法条文及国际法学术评注,因格式要求隐去具体链接)

网络扩展解释

否决权(Veto Power)指某一主体单方面阻止某项决议或法案通过的特殊权力,其核心在于“禁止”而非“推动”。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起源

  1. 词源
    源自拉丁文“veto”,意为“我禁止”。最初用于古罗马保民官制度,保护平民利益。

  2. 基本含义
    指政府、组织或个人通过行使特定权利,单方面终止或延缓立法、政策等进程的权力。

二、主要类型

  1. 政治领域的否决权

    • 行政否决权:如美国总统可拒绝签署国会通过的法案。
    • 立法否决权:某些国家上议院可推翻下议院决议(如英国上议院部分权力)。
  2. 国际组织中的否决权

    • 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中、美、俄、英、法)对非程序性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需全体同意方可通过决议。
  3. 公司治理中的否决权

    • 股东一票否决权:公司章程可约定特定股东对重大事项(如股本变动、董事会变更)的否决权。

三、特点与争议

  1. 权力边界

    • 仅能阻止政策改变,无法主动推动新政策。
    • 常伴随制衡机制,如美国国会可推翻总统否决需2/3多数支持。
  2. 争议性

    • 国际层面:联合国否决权被批评易导致决策僵局。
    • 公司层面:可能引发大股东与小股东利益冲突。

四、典型案例

如需更详细法律条款或历史案例,可参考《联合国宪章》或各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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