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big stick policy
big; great; large
【医】 macro-; magnum; makro-; megalo-
bar; mallet; stick; wand; good
【化】 bar; rod
policy
【经】 policy
大棒政策(Big Stick Policy)是20世纪初由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提出的外交理念,其核心思想是通过军事威慑或武力威胁实现政治目标。该术语源自罗斯福1901年演讲中的谚语"Speak softly and carry a big stick"(温言在口,大棒在手)。
从汉英词典角度解析:
词源构成
中文"大棒"直译英文"big stick","政策"对应"policy"。该组合词精准还原了罗斯福强调的"威慑优先于实战"的策略本质,被《剑桥词典》列为政治术语的经典译例。
历史应用
该政策在1902年委内瑞拉危机和1903年巴拿马独立事件中具象化,美国通过海军力量施压达成运河区控制权。历史学家查尔斯·莫里斯在《西奥多·罗斯福时代》中将其定义为"预防性威慑的现代外交模板"。
现代延伸
当代国际关系领域,该术语已演化为泛指任何以实力为后盾的谈判策略。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系课程大纲将其列为"强制性外交"(Coercive Diplomacy)的理论先驱。
语义辨析
与"炮舰政策"(Gunboat Policy)不同,大棒政策更强调未实际使用武力的威慑效果。根据《牛津政治学术语词典》释义,前者侧重武力展示,后者侧重潜在威胁的心理影响。
大棒政策是20世纪初由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提出的外交策略,核心是通过武力威胁和战争讹诈实现扩张目的。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起源与名称由来
该政策源自罗斯福1903年援引的非洲谚语“说话温和,手持大棒,就定能成功”,强调以军事威慑为主、温和外交为辅的双重手段。后与“胡萝卜政策”(利诱)结合,发展为“胡萝卜加大棒”策略。
实施方式与目标地区
美国凭借海军优势,以附有政治经济条件的贷款、投资控制拉美国家,尤其针对加勒比海地区。典型案例包括对巴拿马运河的干涉及在多米尼加的军事行动。
实质与理论依据
政策本质是军事霸权与经济扩张的结合,通过武力威胁迫使目标国丧失主权,沦为美国附庸。其理论依托于马汉的“制海权”学说,强调海上力量对全球控制的关键作用。
历史评价
该政策虽强化了美国在美洲的霸权,但因其强权干涉引发国际争议,被视为破坏国际秩序的典型案例。现代外交语境中,“大棒政策”已成为武力威胁类策略的代称。
注:如需了解具体历史事件或政策演变细节,可参考(特朗普时期案例)及(国际治理视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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