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mmon-law mortgage
【经】 common law; unwritten law
ascending; go to; go up; previous; submit; superior; upper
【医】 ept-; hyper-; super-; supra-; sur-
guaranty; hypothecate; mortgage; pledge
【经】 hang up; hold in pledge; hypothecate; hypothecation; mortgage; pawn
warehousing
在普通法(Common Law)体系中,"抵押"对应的英文术语为Mortgage,其法律内涵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Mortgage 指债务人(抵押人,Mortgagor)为担保债务履行,将特定财产的法定产权(Legal Title) 转移给债权人(抵押权人,Mortgagee),同时约定债务清偿后财产权利自动回归抵押人的担保形式。其本质是附解除条件的产权转移,而非单纯设立物权负担(如大陆法系的抵押概念)。
抵押人将财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至抵押权人名下,但抵押权人仅享有"担保性权益"(Security Interest),非完全所有权。债务清偿前,抵押权人可行使止赎权(Foreclosure)变现财产。
抵押人通常保留财产占有权和使用权(Possession),除非协议明确约定或出现违约(Default)。此点区别于质押(Pledge)的占有转移要求。
即使债务到期未清偿,抵押人仍享有衡平法赋予的回赎权,即在止赎程序完成前随时清偿债务本息以取回财产。该权利不可被协议剥夺。
术语溯源:Mortgage 源于古法语 "Mort Gage"(字面意为"死亡契约"),喻指债务清偿则契约"消亡",否则财产权利"死亡"(永久转移)。
权威文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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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体系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搜索结果,关于“抵押”的核心定义及特征如下: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情况下,将特定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抵押是为担保债务履行而设立,不转移财产占有,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普通法上的抵押”可能指向英美法系中的抵押制度。需注意:
由于搜索结果未涵盖普通法具体条款,建议通过英美法系法律文献进一步了解其抵押规则。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条文或普通法相关内容,可参考《民法典》或咨询专业法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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