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兵制。 努爾哈赤 初定兵制,每三百人設一佐領,五佐領設一參領,五參領設一都統,每都統為一旗。共設八旗。 皇太極 時,分設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 清 統一後,八旗兵分為京營與駐防兩類。京營又分郎衛和兵衛。郎衛由上三旗(鑲黃、正黃、正白)中挑選,組成親軍,侍衛帝室,歸領侍衛内大臣統率。兵衛則有由八旗都統直轄的骁騎營和由另置的總統或統領統率的前鋒營、護軍營、健銳營、火器營、步軍營等。駐防兵分駐各省要沖地,分由各地将軍、都統、城守尉統率,為 清 王朝進行統治的骨幹力量。 乾隆 時八旗兵佐領之數近二千人,兵額計二十餘萬人。參見“ 八旗制度 ”。
“八旗兵”是清代特有的軍事組織形式,其含義和演變如下:
制度創立
八旗制度由清太祖努爾哈赤于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創立,初期以300人為一牛錄(佐領),五牛錄為一甲喇(參領),五甲喇為一固山(旗)。後逐步完善為滿洲八旗,皇太極時期增設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形成二十四旗的體系。
組織結構
每旗以顔色和鑲邊區分,分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旗。旗内成員“出則為兵,入則為民”,兼具軍事和社會管理職能。
軍事成就
八旗兵在清朝初期戰鬥力極強,統一女真各部、擊潰明軍、征服朝鮮和蒙古,并最終入關滅大順政權和南明,奠定清朝統一基礎。康熙至乾隆年間,八旗兵在平定三藩、西北準噶爾等戰役中仍發揮關鍵作用。
駐防體系
清朝統一全國後,八旗兵分為京營(拱衛京師)和駐防(分駐全國要地)。京營包括侍衛皇帝的“郎衛”(由上三旗組成)和守衛京城的“兵衛”(如骁騎營、護軍營等)。
特權腐化
入關後,八旗子弟享有世襲俸祿、土地和司法特權,逐漸脫離軍事訓練,生活奢侈腐敗。至太平天國時期,八旗兵已喪失戰鬥力,清廷轉而依賴湘軍、淮軍等地方武裝。
制度瓦解
清末,八旗兵因腐敗和軍事技術落後徹底衰落,最終隨着清朝滅亡而廢止,但其“兵民合一”的管理模式對清代社會結構影響深遠。
如今,“八旗兵”常被比喻為實力強大的團體或機構,用于強調組織的曆史底蘊或戰鬥力,例如形容企業團隊或競技隊伍。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戰役或制度細節,可參考權威曆史資料如《清史稿》或專題研究著作。
《八旗兵》是指清朝時期的軍隊編制體系,由八個旗號組成的部隊。八旗兵是滿洲族主要的軍事力量,也是滿洲族人在中國領土上的統治象征之一。
《八旗兵》這個詞的拆分部首為“八”部首,筆畫數為4。其中,“八”是八個旗號的數量,表示八個旗號的兵力。
八旗兵源于滿洲族民族的部落軍隊。在推翻明朝後建立的清朝時期,八旗兵成為了清朝的主要軍隊,并在清朝的統治下發揮着重要作用。
《八旗兵》的繁體字形為「八旗兵」。
在古時候寫作「八旌兵」,其中「旌」用來指代旗號。
滿清統治時期,八旗兵是清朝的主力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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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族軍隊、明朝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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