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手杖可供老人憑借扶持。後因用以為手杖的别名。《藝文類聚》卷九二引 漢 應劭 《風俗通》:“《周官·羅氏》:‘獻鳩養老。’ 漢 無羅氏,故作鳩杖以扶老。” 晉 陶潛 《歸去來兮辭》:“策扶老以流憇,時矯首而遐觀。” 宋 黃徹 《郊行》詩:“江幹食息呼扶老,木末攀緣訝宛童。” 金 宇文虛中 《和高子文秋興》:“散步雙扶老,栖身一養和。”
(2).一些可供做手杖的樹、藤、竹的名稱。《詩·大雅·皇矣》“其檉其椐” 三國 吳 陸玑 疏:“椐,樻。節中腫,似扶老,今靈壽是也。” 阮元 校勘記:“扶老,木名,可以為杖。”《山海經·中山經》“﹝ 龜山 ﹞多扶竹” 晉 郭璞 注:“邛竹也,高節實中,中杖也。名之扶老竹。”《後漢書·周磐傳》“ 磐 同郡 蔡順 ,字 君仲 ,亦以至孝稱” 李賢 注引 晉 周斐 《汝南先賢傳》:“ 蔡順 事母至孝。井桔橰朽,在母生年上,而 順 憂,不敢理之。俄而有扶老藤生,繞之,遂堅固焉。” 晉 崔豹 《古今注·都邑》:“ 漢成帝 顧成廟 有三玉鼎,二真金罏,槐樹悉為扶老拘攔,畫飛雲龍角於其上也。”
(3).秃鹙的别名。 晉 崔豹 《古今注·鳥獸》:“扶老,秃秋也。狀如鶴而大,大者頭高八尺,善與人鬭,好啖蛇。”一說為刻有秃鹙頭形的拐杖。 宋 無名氏 《采蘭雜志》:“山中老人以秃鶖頭形刻杖上,謂之扶老,以此鳥能辟蛇也。《古今注》以秃鶖為扶老,甚謬。”
(4).攙扶老人。參見“ 扶老攜幼 ”。
"扶老"是漢語中承載傳統倫理價值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維度解析:
一、字義溯源 "扶"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左持,右相佐也",本義指用手攙扶。"老"在《釋名》中作"朽也"解,後專指年長者。二字組合最早見于《戰國策·齊策》"民扶老攜幼",構成以行為動作表達人文關懷的典型範例。
二、概念延展
三、當代诠釋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明确其雙重内涵:
該詞在現代社會語境中仍保持生命力,既見于《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規表述,也應用于"扶老助殘"等公益場景,持續傳遞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道德傳統。
“扶老”一詞在漢語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指幫助、扶持年長者,常見于傳統成語或文學作品中。例如:
因古代手杖多由特定植物制成,故“扶老”成為手杖的代稱,常見于詩文:
“扶老”的核心意義集中在“攙扶長者”與“手杖”兩類,其他引申義多屬特定文獻中的特殊用法。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漢典》《藝文類聚》等權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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