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be an eyesore;offend the eye]∶看着不舒服;不順眼
東西亂堆在那裡怪礙眼的
(2) [be in the way] 〈方〉∶妨礙别人的事情;使人感到不方便
(1).滿眼。 唐 杜牧 《送沉處士赴蘇州李中丞招以詩贈行》:“常思掄羣材,一為國家治。譬如匠見木,礙眼皆不棄。”
(2).妨礙别人做事。《水浒傳》第四五回:“卻説 海闍黎 這賊秃,單為這婦人結拜 潘公 做乾爺,隻吃 楊雄 阻滞礙眼,因此不能夠上手。”《平妖傳》第五回:“這分明嫌他礙眼,打發他開去的意思。”《紅樓夢》第一○三回:“你們娘兒們仗着好親戚受用也罷了,還嫌他礙眼,叫人藥死他,倒説是服毒!” 沙汀 《困獸記》二六:“現在,家裡已經沒有一個人礙眼了,但他反而一下變得拘謹起來。”
(3).不順眼。如:屋裡雜物堆得亂七八糟,怪礙眼的。
“礙眼”是一個漢語詞語,讀作ài yǎn,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形容事物不順眼
指某事物看起來令人不舒服或不協調。例如:物品擺放雜亂時會讓人覺得“怪礙眼的”。這種用法強調視覺或心理上的不悅感,可能因雜亂、突兀或不符合審美引起。
表示妨礙他人、使人不便
常用于指某人的存在或行為幹擾到他人,例如:“人家有事,咱們在這裡礙眼,快走吧!”。這種語境下,“礙眼”帶有委婉提醒離開的含義,尤其在方言中使用較多。
總結來看,現代“礙眼”的核心含義集中在視覺/心理不適 和行為幹擾 兩方面,實際使用需結合語境。
礙眼(ài yǎn)是一個常用的成語,指的是讓人感到不愉快、不舒服,甚至被視為幹擾的事物或人。通常用來形容某些事物或行為讓人感到不受歡迎或讨厭。
礙字由“石”(shí)部和“㇏”(héng)部組成。
它有7畫,是一個較為複雜的漢字。
礙字最早的意思是“障礙物”,後來引申為“幹擾”、“妨礙”等意思。
在繁體字中,礙字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礙字的寫法稍有不同。它的上部由“石”(shí)部和“厶”(sī)部組成,下部是“口”(kǒu)部。
1. 這種噪音真是礙眼,無法集中注意力。
2. 别在這裡抽煙,會礙眼的!
礙事(ài shì)、礙手礙腳(ài shǒu ài jiǎo)、礙步(ài bù)
妨礙(fáng ài)、阻撓(zǔ náo)、打擾(dǎ rǎo)
期待(qī dài)、歡迎(huān yíng)、促進(cù jì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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