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查;審察。 宋 範鎮 《東齋記事·錢若水》:“具上,州官審覆,無反異,皆以為得實。” 宋 嶽飛 《奏襄陽府路差補職官措置事宜狀》:“欲乞令逐一開具元管并後來歸業人戶單甲姓名、所住鄉村、開墾過田土頃畝帳。狀申本司,審覆詣實申奏。”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起贓》:“若係鄰封,隻宜寫書密問……斷不可本案之外,又添枝蔓,附入申文,在本地自取駁查,在鄰封緻貽審覆,未免歸咎所申,切須詳慎。”
“審覆”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審”和“覆”組成,主要用于古代公文或司法場景,表示詳細審查、反複核實的過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詞義
“審覆”意為審查、審察,強調對事務或案件進行系統性、多層次的核查。例如宋代範鎮記載的“州官審覆,無反異,皆以為得實”,即指官員對案件進行複核确認無誤。
曆史用例
單字解析
語境與演變
該詞多見于宋明時期的公文,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但“審核”“複審”等衍生詞仍保留其核心含義。
“審覆”是古代對事務或案件進行系統性核查的專用詞,兼具行政與司法屬性,強調嚴謹性與多層級驗證。可通過《東齋記事》等古籍進一步了解具體應用。
《審覆》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審”和“覆”兩個部分組成。
1. 拆分部首和筆畫:
• “審”字的部首是“宀”,總共有8畫。
• “覆”字的部首是“虍”,總共有7畫。
2. 來源:
《審覆》一詞來源于《書經·禹貢》:“孑孑陸離,民反覆是用周旋因此改民,故曰‘覆’也。”意思是指通過審查、調查等手段來糾正、改正原本錯誤或不合適的情況。
3. 繁體:
《審覆》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審覆」。
4.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審覆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古代的一些文獻中将“審”字的下方構造成“言”而非現代的“讠”,寫作“審覆”。
5. 例句:
• 這個案件需要經過嚴格的審覆程式。
• 我們應該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審覆,及時改正錯誤。
6. 組詞:
• 審查、審理、審議、審美
7. 近義詞:
• 查明、核實、調查
8. 反義詞:
• 掩蓋、掩飾、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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