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的條例或範例。 魯迅 《華蓋集續編·不是信》:“我的文字中,大概是用别人的原文用引號,舉大意用‘據說’,述聽來的類似‘流言’的用‘聽說’,和《晨報》大将文例不相同。” 郭紹虞 《中國文學批評史》三八:“由文法與修辭再進一步,于是他想建立文例。”
“文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解釋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根據多個權威詞典的釋義,“文例”指文章的條例或範例。它既包含文章的結構規範(如寫作格式、修辭要求),也可指具有代表性的經典文本。
詞源與内涵
該詞源于古代文人的創作實踐,強調文章或作品在風格、形式上的典範性。例如,魯迅曾提到“《晨報》大将文例”,指特定報刊的寫作規範;郭紹虞在文學批評史中提出通過文法與修辭“建立文例”,突顯其對文學創作的指導意義。
語言結構
由“文”(指文章、作品)與“例”(指典範、榜樣)組合而成,體現對文本典範性和規範性的雙重重視。
現代語境下,“文例”的使用頻率較低,更多以“範文”“範例”等詞替代,但在古籍、文學研究及跨語言交流(如日語漢字詞)中仍具特定含義。如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文例的應用,可參考魯迅雜文或郭紹虞的文學批評著作。
《文例》是一個漢語詞彙,可以作名詞使用。它的意思是文學或文章的樣例或典範。它常常用來指代具有代表性和指導性的文學作品,或者特指用作範文的文章。
《文例》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文和列。其中,“文”是一個漢字部首,表示寫作、文字的意思;“列”是另一個漢字部首,表示排列、順序的意思。
根據筆畫的計數方式,漢字“文”有四畫,漢字“例”有六畫。
《文例》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化中的文學教育。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學習寫作時常常需要通過研讀經典文學作品來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這些經典文學作品就被稱為《文例》。
《文例》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與簡體字一樣,會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書寫風格與現代稍有不同。《文例》這個詞在古代的寫法為「文列」,字形較為傳統。
例句:他的作文取得了優異的成績,被老師稱為一篇《文例》。
組詞:範例、書信、文章。
近義詞:範例、典範、榜樣。
反義詞:糟糕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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