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方相争。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溫水》:“三國鼎争,未有所附。”
“鼎争”屬于漢語中較為少見的組合詞,其含義需結合構詞法及曆史語境解析。從字面拆解,“鼎”本義為三足青銅器,後引申為顯赫、權位(《漢語大詞典》第12卷),“争”指争鬥、争奪,因此“鼎争”可理解為多方勢力圍繞核心利益或權力展開的激烈争奪,尤指三方勢力形成的對峙局面。例如《後漢書·窦融傳》中“當今西州地勢局迫,人兵離散,易以輔人,難以自建。計若不定,見左在右”,雖未直接使用“鼎争”一詞,但描繪了東漢末年群雄割據的鼎立之勢,與此詞意象相合。
關于“鼎争”的詳細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鼎争”指權力、地位或利益的争奪,源自“鼎”作為古代象征權力的禮器(如“問鼎中原”)與“争”(争奪)組合而成。
示例:三國鼎争、企業商戰中的市場鼎争。
三方相争的引申義
該詞常特指三方勢力對峙争奪,如《水經注·溫水》中“三國鼎争,未有所附”的典故,對應魏蜀吳三足鼎立的曆史背景。
最早見于北魏郦道元的《水經注》,後成為描述三方以上勢力抗衡的固定表達,例如朝代更疊或群雄割據的曆史事件。
“鼎争”融合了權力象征與争奪行為,既可泛指标杆性競争,亦可特指三方角逐,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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