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取禍。貪,通“ 探 ”。《國語·周語上》:“道而得神,是謂逢福;淫而得神,是謂貪禍。” 俞樾 《群經平議·國語一》:“貪與探聲近而義通……探禍猶言取禍也。”
(2).喜作禍亂。謂不肯安分守己。《文選·陸機<漢高祖功臣頌>》:“人之貪禍,寧為亂亡。” 呂延濟 注:“言人志貪禍,乃為亂亡之道。”
“貪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取禍
此處“貪”通“探”,意為主動招惹災禍。該義項源自《國語·周語上》:“淫而得神,是謂貪禍”,俞樾在《群經平議》中注解:“貪與探聲近而義通……探禍猶言取禍也”。強調因貪婪或不當行為招緻禍患。
喜作禍亂
指不安分守己、蓄意制造混亂。如陸機《漢高祖功臣頌》中“人之貪禍,寧為亂亡”,呂延濟注:“言人志貪禍,乃為亂亡之道”,體現因貪欲引發社會動蕩的貶義色彩。
“貪禍”既可指因貪欲招緻災禍,亦可形容因不安分引發社會動蕩,常用于古文或書面語。其含義與“貪”的通假用法及曆史文獻緊密相關。
《貪禍》是一個成語,意思是貪婪而不知悔改,貪圖短暫的幸福而不顧及可能引發的禍患。
《貪禍》的拆分部首是貝部和示部,其中貝部代表着財富,示部表示行為,暗示貪婪的行為導緻禍患。根據漢字拆字法,貝部的筆畫數為4,示部的筆畫數為5,所以《貪禍》的總筆畫數為9。
《貪禍》這個詞最早出現在《論語》中,其中孔子對于貪婪和不滿足的人的行為提出了警示。在繁體字中,貪的部分是貪,禍的部分是禍。
在古代漢字中,貪字的寫法有所不同。在甲骨文中,貪字是用一個由三個小角組成的符號表示;而在篆書中,貪字的形狀更加接近現代漢字的樣式。
他因為貪禍而陷入了困境,真是自作自受。
貪心、貪婪、貪圖、貪得無厭
貪利、貪圖、貪求
知足、滿足、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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