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兵征讨。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兵部·暹羅》:“ 于穀峯 宗伯,時在春曹,極訕笑之。以為茫茫大海,不知 暹羅 在何方,所雲調征者已可笑,乃又憂其入内地,此待其來時,再議之可也。”
調徵:謂收取稅賦。 明 徐渭 《代江北事平賜金币謝表》:“跨兩省一京之地,當諸夷數道之衝,機務浩繁,調徵闊遠。”
“調征”是漢語中一個曆史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調遣征發”,常用于古代軍事、賦稅等語境。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調”指調度、調配,“征”指征收、征召,二者組合後多表示官方對人力、物資的統籌征用。例如《明史·食貨志》記載:“邊鎮糧饷,皆仰給于調征”,體現了該詞在財政賦稅中的實際應用。
從構詞法分析,“調征”屬于并列式合成詞,兩個語素意義相近且互為補充。《辭海》指出,此類詞彙常見于古代公文及政令文獻,強調行政行為的強制性與組織性。在具體使用中,“調征”可延伸至軍事動員(如調征戍卒)、賦稅征收(如調征錢糧)等場景,其含義隨上下文産生細微差異。
現代漢語中,“調征”已逐漸被“征調”“調配”等詞彙替代,但在研究曆史文獻時仍具學術價值。《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特别提示,該詞常見于宋元至明清的典章制度類文本,使用者需結合具體時代背景理解其政策實施内涵。
“調征”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diào zhēng,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軍事行動
指“調兵征讨”,即根據戰争形勢調整軍隊編制、招募士兵或調動兵力以適應戰場需求。例如:
民事管理
在非軍事語境中,可引申為“協調征用資源”,如政府應對突發事件時調動人力或物資。例如:
不同來源對“調征”的解釋側重不同,建議結合上下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進一步确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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