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舍的官吏。《後漢書·光武帝紀上》:“ 光武 乃自稱 邯鄲 使者,入傳舍。傳吏方進食,從者飢,争奪之。” 唐 柳宗元 《館驿使壁記》:“傳吏奉符而閲其數,縣吏執牘而書其物。”
傳吏是漢語中的曆史官職類詞彙,指古代負責文書傳遞或信息溝通的專職官吏。該詞由單字“傳”與“吏”複合構成,其中“傳”取《說文解字》中“遽也”之本義,即快速傳遞之意;“吏”則特指古代官府中辦理公務的人員,見于《周禮·天官冢宰》對官吏職能的記載。
在中國古代郵驿制度中,傳吏承擔着中央與地方、官府與官府之間的公文傳遞職責。漢代郵驿系統将傳吏分為“乘傳”“馳傳”等不同等級,對應《漢書·高帝紀》所載“橫懼,乘傳詣雒陽”的驿傳規制。唐代在《唐六典》中明确規定,傳吏須持“傳符”憑證方可執行公務,其人員選拔需通過“身言書判”四項考核。
該詞在古籍中使用頻率較高,如《後漢書·輿服志》載“驿馬三十裡一置,卒皆赤帻绛鞲雲”,即指傳吏的服飾規制。明清時期隨着“急遞鋪”制度的完善,傳吏職能逐漸細化為“鋪兵”“驿丞”等職。
注:引用來源依據《漢語大詞典》《辭源》《中國曆史大辭典》等權威辭書,因平台限制不展示具體鍊接,讀者可查閱中華書局、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紙質或官方電子版辭書驗證相關内容。
“傳吏”是古代漢語中的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傳吏(拼音:chuán lì)指古代傳舍的官吏,主要負責驿站或官方招待場所的管理事務,例如接待往來官員、傳遞文書等。
《後漢書·光武帝紀上》記載:
“光武乃自稱邯鄲使者,入傳舍。傳吏方進食,從者饑,争奪之。”
此處描述劉秀(光武帝)假扮使者進入驿站時,傳吏正在安排飲食,隨從因饑餓争搶食物的場景。
唐代柳宗元《館驿使壁記》提到:
“傳吏奉符而閱其數,縣吏執牍而書其物。”
說明傳吏需核對文書數目,與縣吏共同管理物資。
“傳吏”一詞多出現于史書及文學作品中,反映了古代驿站系統的運作方式。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後漢書》《館驿使壁記》等文獻。
熬腸刮肚變俗裁決钗朵鏟迹蟾輪纏說扯絡塵鄧鄧賜與撺掇雕畫鸐鸐丁屐鼎席短罷蹲坐煩散鳳尾诏福慶錢感傳拱揖指揮觀點光顧滾利寒雁豪傑并起嘿奪黃汗黃蓍溷器劍齒象佳作寖大兢慙荩猷決撒鸾幰賣空虛沒多少妙竹明勑模式瘧疾憑憑蒲魯東主義呿吟乳臭沈阻師丈似動現象鞓帶抟風屠酤兒瓦燈污窪鰕槎鄉墅悉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