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因傳奉而獲任命的官吏。 明 何良俊 《四友齋叢說·史三》:“太監 梁芳 進淫巧以蕩上心,收買奇玩,引用方術,以録呈異書為名,夤緣傳旨與官,已官者輒加超擢,不擇儒吏兵民工賈囚奴,至有脫白除太常卿者,名曰傳奉官。”參見“ 傳奉 ”。
傳奉官是明代特有的官職名稱,指不經過吏部正常铨選程式,而由皇帝直接下旨(“傳奉”)任命的官員。該制度始于明憲宗成化時期,是皇帝為繞過官僚體系、直接掌控人事任免權而設,後期成為宦官幹預朝政、賣官鬻爵的渠道,對明代吏治造成嚴重破壞。
任命方式特殊
區别于常規的科舉、薦舉或吏部考核流程,傳奉官完全由皇帝個人意志決定,通過中旨(不經内閣票拟的聖旨)直接任命,程式上具有隨意性。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明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
職能與構成複雜
多授予宮廷技術型人員(如畫師、工匠、醫師)、僧道、宦官親信等,後擴展至虛銜閑職。部分傳奉官無實權,僅領取俸祿,導緻冗官問題加劇。
來源:《明史·職官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曆史影響負面
被視為明代吏治腐敗的象征之一。其泛濫破壞了官員選拔的公平性,助長宦官專權,消耗財政資源,至嘉靖年間被大量裁革。
來源:白壽彜《中國通史·明代卷》(人民出版社)
詞典定義
傳奉官 chuán fèng guān
明代特有官職。指由皇帝直接下旨任命、未經吏部正規程式的官員。成化後漸成弊政,嘉靖時革除。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注:因學術類權威線上詞典暫未收錄該詞條詳細釋義,此處依據傳統辭書及正史文獻綜合闡釋,符合曆史語義考據規範。)
傳奉官是明代特有的官職任命現象,其核心特征在于繞過吏部正常選拔程式,由皇帝直接任命。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傳奉官指通過“傳奉”方式獲得官職的人員,即皇帝通過口頭或書面谕旨直接任命,無需經過吏部的選拔、廷推或部議等正規流程。這一制度始于明憲宗成化年間,與宦官勢力擴張密切相關,常被用于滿足皇帝、後妃或宦官的個人需求,例如收納珍寶、任用親信等。
明憲宗時期,太監梁芳通過向皇帝進獻奇珍異寶,為大量富商、工匠謀得官職,甚至出現“太常卿”等高位被傳奉官占據的現象。
提示:以上内容綜合了制度定義、運作方式及曆史影響,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相關文獻(如《四友齋叢說》),可參考标注的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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