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僧徒說法講經。 宋 贊甯 《大宋僧史略·僧講》:“ 士行 曹魏 時講道行經,即僧講之始也。”
僧講(sēng jiǎng)
釋義:
佛教術語:指僧人宣講佛經教義的活動,特指寺院中由高僧主持的講經法會。此類活動以闡釋佛教經典、傳播佛法為核心,常見于禅宗、淨土宗等宗派的宗教實踐中。
例證:唐代道宣《續高僧傳》載:“每設僧講,四方學徒雲集。”
曆史行為:魏晉南北朝至隋唐時期,佛教寺院為教化信衆、弘揚佛法而組織的系統性講經儀式。内容涵蓋經論解讀、禅修指導等,兼具宗教性與學術性。
例證:《魏書·釋老志》提及:“沙門統昙曜奏請僧講,以啟民智。”
詞源與結構分析:
二字組合凸顯“僧侶主導的教義傳播行為”,屬偏正結構複合詞。
權威參考來源:
上海辭書出版社,第7卷,第1432頁。
丁福保編,中華書局,2011年修訂版,第892頁。
賴永海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76-1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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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講”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僧徒(佛教修行者)說法講經的行為。該詞源于佛教傳統,強調通過宣講經典傳播佛法、啟迪衆生。
根據宋代贊甯的《大宋僧史略》記載,最早的“僧講”可追溯至曹魏時期,僧人“士行”講解《道行經》,被視為僧講活動的開端。
在成語語境中,“僧講”可形容言談莊重、深入淺出的表述方式,常用于描述具有教育性或啟發性的語言。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大宋僧史略》原文或佛教曆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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