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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受的意思、冒受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冒受的解釋

(1).不應受而受。 宋 葉適 《辭免提舉崇福宮狀》:“竊尋故實,兼考前文,惟必諧告老,則或容﹝過與﹞以示恩;今猶使奉祠,則安得因閑而冒受!”

(2).遭遇,經受。 王西彥 《古屋》第一部六:“他并沒有上過前線,穿行過槍林彈雨,冒受過什麼了不起的危險。”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冒受"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沿革的複合動詞,《漢語大詞典》将其核心含義解釋為"以不當方式承受或獲取"㊟。該詞由"冒"和"受"兩個語素複合而成,"冒"取"冒充、冒名"之意,"受"指接受,組合後形成"以非正當手段接受"的轉喻關系。

在具體使用中,"冒受"存在三層遞進含義:

  1. 身份冒充:特指通過僞造身份獲取不應得的權益,如科舉時代的冒籍應試現象,常見于《明史·選舉志》記載的科場舞弊案件㊟
  2. 僭越承受:引申為逾越本分接受超出自身規格的待遇,《朱子語類》卷九十二有"禮有冒受之愆"的訓誡㊟
  3. 風險承擔:現代漢語中衍生出"冒風險承受"的轉義用法,但此義項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被标注為方言用法㊟

該詞的詞性特征具有雙重性:作及物動詞時需搭配具體受事對象(如"冒受官爵");作不及物動詞時可獨立使用,如《清實錄》中"冒受者當黜"的表述㊟。現代漢語中主要保留在法制史、典章制度研究等專業領域,日常使用頻率較低。

參考資料:

㊟ 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第2版)

㊟ 中華書局《明史》校勘本

㊟ 上海古籍出版社《朱子語類彙校》

㊟ 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 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清實錄》數據庫

網絡擴展解釋

“冒受”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具有以下兩種主要含義:

一、不應受而受

指接受本不屬于自己的事物或待遇,通常隱含不恰當或謙遜的語境。
出處:宋代葉適《辭免提舉崇福宮狀》中提到“安得因閑而冒受”,表達對虛職的推辭。
例句:


二、遭遇、經受

表示主動或被動承受某種境遇或壓力,強調經曆的過程。
出處:


使用注意

  1. 語境差異:第一義項多用于謙辭或批判,第二義項側重客觀描述經曆。
  2. 古今演變:古漢語中多用于政治或禮儀場景,現代用法更偏向書面化表達。

如需更全面的例證,可參考葉適文集及相關詩詞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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