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 隋 貝州 刺史 厍狄士文 之苛政。 厍狄士文 為 貝州 刺史,人有細過,必深文陷害。又有京兆 韋焜 為 貝州 司馬, 河樂 趙達 為 清河 令,并為苛刻,唯長史有惠政。時人為之語曰:“刺史羅刹政,司馬蝮蛇瞋,長史含笑判, 清河 生喫人。”見《隋書·酷吏傳·厍狄士文》。
“羅刹政”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詳細解釋:
“羅刹政”字面意為“羅刹般的統治”,比喻嚴酷無情的政權或殘暴的統治者。其中“羅刹”源自佛教概念,指食人血肉的惡鬼,象征兇殘暴虐;“政”指政治或政權。
該詞源于隋朝貝州刺史厍狄士文的苛政。據《隋書·酷吏傳》記載:
該成語反映了中國古代對暴虐統治的批判态度,強調“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執政理念,警示當權者需以民為本。
《羅刹政》一詞源自古代中國神話傳說,形容嚴厲的、殘忍的統治方式或政權。它通常用來形容專制統治者對人民的壓迫和殘暴行為。
《羅刹政》由兩個漢字組成:
1. "羅"字的部首是"網",筆畫數為13。
2. "刹"字的部首是"刂",筆畫數為8。
繁體字中,《羅刹政》可寫作「羅剎政」。
古代漢字對《羅刹政》一詞有不同的寫法。其中一種寫法是「羅剎政」,另一種寫法是「羅刹政」。這些寫法在古代用法中均可見到,而「剎」和「刹」在古代字譜中多被視作相通字。
以下是兩個使用《羅刹政》的例句:
1. 在那個國家,專制統治者實施着羅刹政,人民生活在恐怖和壓迫之下。
2. 這個小說通過描述被羅刹政統治的時代,揭示了人性的丑惡和權力的腐敗。
與《羅刹政》相關的詞彙有:
1. 羅刹:指殘暴兇狠的人,也可用來形容嚴酷的措施或法律。
2. 統治:指掌握權力并對人民施加統治的行為。
3. 專制:指一種極權政治形式,權力高度集中在一個人或一小群人手中。
與《羅刹政》意義相近的詞彙有:
1. 暴政:指統治者對人民的殘酷和壓迫行為。
2. 專政:指一種政權形式,掌握權力者對其他政治勢力進行專斷統治。
3. 霸權:指一個國家或政權以強大的實力霸占其他國家或政權,并對其施加控制和影響。
與《羅刹政》意義相反的詞彙有:
1. 民主:指政治制度中公民享有平等權利和參與政治決策的政體。
2. 法治:指社會和政治秩序以法律為準則,并通過法律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管理。
3. 人權:指人類基本的權利和自由,如************、宗教信仰自由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