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fe and children] 自己的妻兒老小
寄錢回家,供家小用
(1).猶家屬。謂妻子兒女。 前蜀 杜光庭 《仙傳拾遺·凡八兄》:“ 德祖 悄然,忽念未别家小,白獸屹然不行。 八兄 笑曰:‘果有塵俗之念,去世未得如術。’”《三國志平話》卷中:“國舅、夫人大驚曰:‘倘若内門前 曹操 搜出,一門家小都休!’”《儒林外史》第四八回:“ 餘大先生 出去拜客,忙了幾天,料理到 安慶 領憑,領憑回來,帶家小到任。” 柳青 《創業史》第一部第二八章:“一年四季沒有幾天閑天,貧雇農哪有看戲的工夫?他們除了養活家小以外,還必須在這三個月裡頭出外跑鬧,掙來購買上稻地肥料的錢。”
(2).妻子的俗稱。 明 馮惟敏 《不伏老》第二折:“隻怕你中了進士做官之時,我也老的掙不得錢,娶不得家小了也。” 清 李漁 《閑情偶寄·演習·變調》:“他三載不歸,未必不在京中别有所娶。我想那房家小看見前妻走到,還要無中生有,别尋説話離間你們夫妻。” 王統照 《沉船》:“這地方真好! 劉二哥 ,我多咱再娶房家小,一定搬到這裡來住。”
家小在漢語中為名詞性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語義演變及文化背景三方面解析:
字面本義
“家”指家庭單位,“小”表謙稱或指代附屬成員。合稱原指家庭中地位較低的成員,後特指妻室與子女。如《漢語大詞典》釋為“妻子和兒女,亦泛指家屬”(來源:《漢語大詞典》第3卷,商務印書館,2012年修訂版)。
引申用法
明清小說中常見代指妻子。例:《金瓶梅》第九回:“隻得湊了十兩銀子,把家小打發往鄉裡去了”(來源:明代蘭陵笑笑生《金瓶梅詞話》)。
漢代已見“家小”連用,但多作“家中老小”泛稱。唐宋後漸聚焦妻兒,如《敦煌變文集》載“抛卻家小,獨卧荒丘”。
白話文學興盛使詞義窄化,如《儒林外史》第二十六回:“他把家小搬在法雲街住”(來源:清代吳敬梓《儒林外史》)。
該詞折射傳統家庭結構:
現代使用提示:當代漢語中“家小”多用于曆史文本或方言口語,正式場合建議用“家屬”“妻兒”等中性詞(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3版,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家小”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指向家庭成員中的特定群體。以下是詳細解釋:
總結來看,“家小”一詞承載了傳統家庭觀念,既可概括妻兒,也可單指妻子,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案劍白鐐碧嶂材卒長垛暢想東陵道都城惡意中傷放風繁說費項風俗畫個人傷害宮缬光粉呵佛罵祖橫眉愰蕩虎夫禍從口出奸宿家親機房金湯之固脊神經科訂蠟檄連繹嶚剌臨政慺誠漏阙慮變沵澷皮絲牆眼巧勁起造苒荏染院人情熱眼喪狗柿盤殊途同歸松羅肅奉孫吳塘壩棠溪貼心通導同定童奚吐論往則卧魚湘筠心煩慮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