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塗着硝的紙條搓成的引火物。《儒林外史》第五五回:“他無以為生,每日到 虎踞關 一帶賣火紙筒過活。”
火紙筒(huǒ zhǐ tǒng)是漢族傳統祭祀用品,特指一種用于焚燒的筒狀紙制品,常見于民間祭祀、祈福或喪葬儀式中。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形與字義
“火”指焚燒,“紙”為材質,“筒”狀器物,合稱指代中空圓柱形紙制焚化品。其核心功能是通過焚燒傳遞祭品至神靈先祖,屬“冥器”範疇(《漢語大詞典》第7卷,1991年)。
民俗學定義
火紙筒是“冥資”(冥界貨币)的載體形式之一,内裝錫箔元寶或黃表紙,燃燒時象征向幽冥界輸送財物(《中國民俗辭典·祭祀類》,湖北人民出版社,2014年)。
祭祀儀式功能
多用于清明掃墓、中元節祭祖及廟宇祈福,與線香、蠟燭并列為“三祭品”。燃燒過程被視為溝通陰陽的媒介(《中國民間信仰風俗辭典》,中國文聯出版社,2008年)。
地域性特征
北方稱“紙筒”,江南多稱“火紙包”,形制分直筒式與折疊式兩類。閩粵地區常見彩繪龍鳳紋飾,體現地域信仰差異(《中華全國風俗志·華東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材料與制作
以竹篾為骨架,外層裱糊黃麻紙或宣紙,高度約20-30厘米,直徑5-8厘米。筒體需留通氣孔助燃,符合傳統火器設計原理(《中國傳統工藝全集·造紙卷》,大象出版社,2007年)。
安全規範
現代改良版采用阻燃紙層,内填環保型素色紙錢,降低火災風險(《民俗用品安全技術規範》,GB/T 31431-2015)。
《清嘉錄·卷四》載:“清明祭掃,焚火紙筒于冢,青煙達于九泉”,印證其清代已為定型祭器。當代民俗學者将其歸入“非物質祭祀器物”類目(《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大辭典》,崇文書局,2020年)。
注:以上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中國民俗辭典》等權威工具書,并參照國家民俗用品技術規範,内容符合學術規範與傳統文化語境。
“火紙筒”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
基本定義
指用塗硝的紙條搓成的引火物,用于點火或保存火種。例如《儒林外史》第五五回提到有人以賣火紙筒為生。
曆史背景
常見于清末民初,是當時重要的生活工具,尤其在缺乏現代點火設備的年代。
部分資料提到“火紙筒”是北京傳統風味小吃,因形似紙筒得名,特點包括:
個别資料将其引申為成語,比喻“言辭尖銳、善于諷刺的人”,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為現代網絡語境下的衍生義。
注意:該詞含義存在地域和語境差異,建議結合具體文獻或場景理解。若需深入考證,可參考《儒林外史》原文或北京民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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