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rciless official] 用殘酷的方法進行統治的官吏
指濫用刑法殘害人民的官吏。《史記·酷吏列傳》:“ 高後 時,酷吏獨有 侯封 ,刻轢宗室,侵辱功臣。” 唐 孟棨 《本事詩·情感》:“ 延嗣 見詩,遣酷吏誣陷 知之 ,破其家。”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一節:“酷吏濫殺無辜,到了群情過度緊張的時候,她(指 武則天 )也陸續殺一些酷吏來緩和形勢。”
“酷吏”指中國古代濫用嚴刑峻法、殘害百姓或嚴厲執法的官吏。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成語“畫地為獄,刻木為吏”反映了百姓對酷吏的恐懼。盡管部分酷吏在特定曆史時期有積極作用,但整體成為專制統治下暴政的象征。
如需查看具體案例或完整曆史名單,可參考《史記·酷吏列傳》及相關權威史料來源。
酷吏是一個漢字詞彙,常用來形容官場中的官員或公務員,他們以嚴厲的措施、殘酷的手段以及無情的追求個人利益而著稱。酷吏一詞既包含了嚴厲的執行力,又帶有腐敗和權力濫用的負面含義。
酷吏的組字結構是由“酉”和“吏”兩個部首組成。其中,“酉”是指“酒”字作為部首,表示與酒相關的事物;“吏”是指“[]”字作為部首,表示與官吏、公務員等有關。
酷吏的筆畫數為12畫。
酷吏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文學作品《後漢書·百官志》中,形容了當時權力濫用、為個人私利不擇手段的官員。
酷吏的繁體字為「酷吏」。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酷吏的字形與現代寫法基本相同,但在部分字形上略有不同。
1. 這位官員以酷吏聞名,行事極端殘忍,屢次傷害百姓的利益。
2. 那個被人稱為酷吏的官員最終被揭發其貪污受賄的行為。
酷吏沒有固定的組詞搭配,可以根據需要與其它詞語進行搭配使用,如“殘酷的酷吏”、“腐敗的酷吏”等。
近義詞可以是“苛刻的官員”、“嚴厲的官吏”。
反義詞可以是“寬松的官員”、“廉明的官吏”。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