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帝的口頭诏令。《晉書·閻缵傳》:“諸有廢興倉卒,羣臣皆得輒嚴,須録詣殿前,面受口詔,然後為信。”《資治通鑒·唐德宗貞元十年》:“ 守進 召 延貴 ,宣口詔令視事。”
“口诏”是古代中國政治制度中的專用術語,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指皇帝或高級官員通過口頭形式下達的命令或指示。與書面诏書不同,這類命令由帝王親口陳述,經官員記錄後傳達給執行者,常見于《晉書》《資治通鑒》等史籍記載。
該詞屬于曆史政治用語,現代已無實際使用場景。近義詞包括「口谕」「面谕」,反義詞為「制诰」「玺書」等書面诏令形式。
如需查看具體古籍案例,可參考《晉書·閻缵傳》和《資治通鑒·唐紀五十一》的原始文獻記載。
《口诏》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口”和“诏”兩個字組成。
“口”字的部首是“口”,由2個筆畫組成。
“诏”字的部首是“讠”,由7個筆畫組成。
《口诏》一詞最早出現在唐代,是指皇帝口頭下達的命令和指示。
《口诏》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為「口詔」。
在古代漢字中,口的寫法與現代相似,而诏的寫法略有不同,由從上至下的三個橫線加上一個橫折組成。
皇帝親自下達的《口诏》,具有極高的威嚴和權威。
命令、指示、宣布、宣告。
诏令、诰命、诏書。
聽從、遵守、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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